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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工程学院2003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Beijing Institute of Civil Engineering and Architecture)。
  二、办学地点:
  校本部: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号(100044)
  百万庄校区: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甲16号(100044)
  中关村校区:北京市海淀区上庄路17号(100094)
  三、办学性质:
  北京市教委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特色: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始建于1936年,是一所建设类学科齐全的普通高等学校,2002年被北京市教委确定为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高级人才培养基地。学院坚持“立足首都,面向全国,依托建筑业,服务城市化”的办学服务面向定位,并逐步形成以城市系统为研究对象、以城市建设与管理为服务对象、以城市学为主干学科的多科型大学。
  五、录取的特殊要求:
  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六、录取规则:
  我院在录取考生时,严格在当地高招委公布的分批次、分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全面审核,按专业择优录取。
  报考我院建筑学、城市规划和工业设计三个本科专业的考生,在填报志愿的同时必须附一张本人的素描作品。其作品要签署考生的姓名,并且要加盖所在学校或街道的公章。
  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七、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本校的校园网或教育部指定网站查询。
  八、奖学金与新生优秀奖:
  为了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进取,全面发展,我院设立了覆盖面较大的各类奖学金。学院奖学金设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单项奖和体育竞赛优胜奖。另外,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京精大房监理公司等企业在我院也分别设立了奖学助学金。每学年全院约有1/3的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为帮助家庭经济有困难的学生也能顺利完成学业,我院设立了专门机构协助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申请各类助学贷款。同时院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可以给学生提供多种渠道的勤工助学机会,使学生既能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部分困难,又能在实践中得到锻炼。
  另外,为了鼓励高分学生报考我院,学院特设立“新生优秀奖”,分别对高考录取成绩高出重点录取分数线80分(第一批录取的专业)、30分(第二批录取的专业)的学生进行奖励。
  九、学费标准:
  本科:4600元/学年。
  十、联系方式:
  咨询及联系电话:68322507
  邮政编码:100044
  学院网址:http://www.bicea.edu.cn/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200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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