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大资讯 政策法规 高考指南 高考复习指导 保送生专题 民办高校 免费试用 系统功能
全国大学章程 本地大学生章程

北京科技大学招生章程


  北京科技大学系国家举办的、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第一批正式成立研究生院的33所高等学校之一,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校。
  
  1、办学目标:北京科技大学发扬“学风严谨,崇尚实践”的光荣传统,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经、法协调发展,规模适度,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成为国家培养高质量、高素质创新人才的重要基地,成为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基地”。
  2、 校址及办学地点(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
  校址及办学地点(高职生):北京市朝阳区管庄
  3、招生条件:
  ①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并参加当地的英语口试。其它专业对外语语种不限。
  ②报考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要求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4、录取规则:
  ① 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参加艺术类提前本科批次录取;其它本科专业参加重点本科批次录取。
  ② 在一志愿考生生源差的情况下,接收5%(在该省计划总数内)非第一志愿考生,分数级差为40分以上,考生保证服从专业调剂。
  ③ 高考实际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加分的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④ 录取专业时,按投档考生的实际考分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按“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
  ⑤ 往届生的录取应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的有关规定。
  ⑥ 体检专业限报,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5、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2003年我校本科生各专业学费标准为: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每人10000元/学年,其它专业每人5000元/学年;高职(专科)专业学费标准为每人6000元/学年。如果国家调整2003年学费标准,将按新标准执行。住宿费标准:根据住宿条件,按照国家标准收取住宿费用。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等情况见招生简章。
  咨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3
  联系电话:010---62332893 学校网址:http://www.ustb.edu.cn/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授权信息发布/清华同方网络教育事业部提供技术支持
Email:[email protected] 京ICP证010213号
服务电话:8008101705.8008100536 (010)62780909转89243.89244.89245.89246.89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