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招生录取工作章程 |
为了维护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和制度的严肃性,达到真正有利于录取优秀生源进入我校,我校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录取原则。
一、 我校调档线的确定原则:每年根据北京市和外省市规定的各批次最低录取线及我校的生源情况来划定我校的提档线,在第一批录取中留出适当的名额录取报考我校为第二志愿的高分考生,且根据每年生源情况将提档线大约上调约20—30分。第三批(大专)录取工作原则上只收一志愿考生。 二、我们尊重考生的专业报考顺序,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如要作调剂,必须事先征得考生的意见。 三、我校执行教育部与市招办给予照顾对象加分的政策规定。 四、我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录取考生。 五、我校录取考生时所参考的相关科目:医学类的专业为化学、英语;生物医学工程类的专业为数学、英语。 六、我校按各专业的具体情况对考生有如下要求: 1、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七年制口腔医学专业限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因为七年制专业的学生必须于第四学期、第八学期分别通过全国大学四级与六级英语考试,否则转入相应的五年制专业学习)。 2、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惯用左手的考生。 3、护理专业招收适当比例的男生。 4、由于各医院在录用毕业生时要进行体检,凡澳抗阳性、肝功能不正常者概不录用,因此,提请广大考生注意。 5、临床医学专业(定向)限招北京市远郊区县考生(以户口为准)。 我校为市属重点大学(为公办大学),主管部门为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首都医科大学校本部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 首都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2号 首都医科大学顺义校区地址:顺义区大东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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