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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协和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创建于1917年, 是国家卫生部唯一的直属高校,也是我国唯一历史悠久的设有八年制临床医学专业的重点医科大学。它与国内医学科学综合研究中心的中国医学科学院实行院校合一的管理体制,相互依托,优势互补,教研相长,齐同发展。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综合优势显著,实力强大,医、教、研融为一体,其特点是适当规模、高层次、高质量,研究生多于本科生,以培养医学博士和理学博士为主要目标。
  学校设有两个本科专业:临床医学和护理学;一个专科(高职)专业:护理学。
  临床医学专业学制八年,前两年半为医学预科阶段,在北京大学学习;后五年半为医学本科阶段,在我校本部学习,毕业生成绩优秀者可获得医学博士学位,成绩合格者可获得医学硕士学位。
  护理本科学制四年,毕业生成绩合格可获得理学学士学位。护理专科(高职)学制三年。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2002年各专业来源计划:
  
  单位:人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江苏 浙江 四川 河北 湖北 湖南 安徽 广东 贵州 陕西 新疆 山东 河南 机动 合计
  临床医学 18 4 4 4 10 10 8 4 4 4 4 4 4 4 2 2 90
  护理本科 20 10 10 10 10 60
  护理专科 80 20 100
  合计 118 4 4 4 20 10 8 34 4 4 4 4 4 4 2 10 10 2 250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临床医学专业培养周期长,对考生要求较高,因此原则上只招收语种为英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没有男女比例要求。由于该专业前两年半在北京大学学习,为拓宽学生的志愿选择,现该专业的招生计划纳入北京大学的招生计划之中,凡志愿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填报北京大学临床医学专业,并可同时填报北京大学其他专业,录取工作由我校和北京大学共同完成。
  2、护理专科(高职)2002年在北京地区招生80人,考生填报志愿分两个专业代码。一个代码为走读生40人,在北京市东单地区上课;一个代码为住宿生40人,在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我校护理学院上课。学生应按专业代码选择专业志愿顺序,学校录取时按分数和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当走读生录满后,按分数顺序录为住宿生,因此,学生必须注明是否同意调剂。
  3、报考医科类各专业的学生应无色盲、色弱;嗅觉正常;对化学物品无过敏反应。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应进行肝功能检查。
  收费标准及奖学金:
  1、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护理本科学生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护理专科(高职)学生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一般学生宿舍住宿费每生每学年600元;学生公寓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020元。
  2、学校为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设有多项奖学金,获奖面较宽。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各项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银行的国家助学贷款,手续简便,不需担保,只需家长和学校教师两人作为见证人即可;也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学校还有减免学费的优惠措施。
  录取规则:
  1、严格遵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2、无相关科目成绩和加试要求。
  3、当一志愿未录取满时,可录取二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学校本部地址:北京市东单三条九号 邮政编码:100730
  学校护理学院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 邮政编码:100041
  招生咨询电话:010-65295964 010-65249442
  传真:010-65133091 学校网址:www.imicams.ac.cn
  联系人:陈凡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精神,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一条:中国协和医科大学是国家卫生部唯一的直属高校。学校设有两个本科专业:临床医学和护理学;一个专科(高职)专业:护理学。
  第二条:我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采取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三条:临床医学专业由于培养周期长、课程负担重、要求高,因此原则上只招收应届理科高中毕业生,外语语种为英语,没有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四条:护理本、专科(高职)招收理科高中毕业生,均实行男、女生兼收。
  第五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除患有学校可以不予录取的疾病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被医学类各专业录取:色弱、色盲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宜就读医学类各专业: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对化学物品有过敏反应者。
  第七条:由于医学类各专业的工作性质,肝功能不正常和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将影响其在该专业领域内就业,因此建议学生按有关规定进行肝功能检查。
  第八条:我校临床医学专业(8年制)2003年的招生计划,纳入清华大学的总招生计划之中,由我们两校联合招生,共同完成招生录取工作,该专业的录取原则与清华大学录取原则相同。
  第九条:我校护理本、专科的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学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各省、市、自治区同批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我校按招生计划的120%以内调阅学生档案。对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学生,依据学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当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和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当第一志愿未录取满时,可录取第二志愿,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条:2003年我校的收费标准为:
  临床医学专业学生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护理本科学生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护理专科(高职)学生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600元—1200元。
  第十一条:学校为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设有多项奖学金,并且获奖面较宽。学习成绩优秀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除可获得各项奖学金外,还可申请国家设立的助学贷款,也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学校还有减免学费的优惠措施。
  学校本部地址:北京市东单三条九号 邮政编码:100730
  招生咨询电话:010-65295964 010-65249442
  传真:010-65133091
  学校网址:http://www.cams.ac.cn/

200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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