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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戏剧学院2003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中央戏剧学院是教育部直属高等艺术学院,是全日制普通高校。2003年我院本、专科(高职)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一. 本科招生专业及名额
  050411 戏剧学(演出艺术史)专业
  050412 表演(戏剧影视、音乐剧、导表演混合班)专业
  050413 导演(导表演混合班、影视编导、影视广告导演)专业
  050414 戏剧影视文学(创作)专业
  050415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与绘景、舞台服装与化妆、电脑美术设计)专业
  050419 播音与主持艺术(电视综艺与播音、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专业
  110302 公共事业管理(影视制片管理、艺术管理、文化行政管理)专业
  以上各专业学制4年,共招收300名。
  上课地点:院本部,北京市东城区东棉花胡同39号。

二.专科(高职)招生专业及名额
  270202 表演专业
  270201 编导(影视编导、戏剧文学)专业
  270205 播音与主持专业
  270212 电脑美术设计专业
  270219 摄影摄像技术(图片摄影)专业
  270210 艺术设计(舞台设计)专业
  270218 影视制作专业
  270213 人物形象设计(服装、化妆设计)专业
  270221 影视管理专业
  以上各专业学制2年,共招收300名。
  上课地点:中央戏剧学院影视艺术职业学院,北京市崇文区法华南里25号

三.专业考试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按我院简章(每年12月向社会发放第二年招生简章)规定,到我院所设考点参加专业加试。(2003年我院专业加试已结束)

四.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持我院文化考试合格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200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艺术(文)、艺术(理)均可。限考英语。

五.录取
  考生文化课达到规定录取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语文、外语须达到我院规定的分数线。文史类考生数学成绩作为参考,理工类考生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六.规定
  1. 考生到我校专业考试往返路费、食宿自理,考试用具自备。
  2. 学费标准:本科各专业10000元/年;专科(高职)表演专业19000元/年,其他专业16000元/年(如上级主管部门调整收费标准,录取时另行通知)。
  3.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和报考条件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4. 我院实行一年级试读制,试读不合格者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本院地址:100710北京市东城区东棉花胡同39号 招生办公室电话:64040702
  网址:http://www.chntheatre.edu.cn/
  影视艺术职业学院地址:100068北京市崇文区法华南里25号 电话6718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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