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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2003年招生章程


  重庆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拥有研究生院,本科专业涵盖了理、工、文、经、管、法、教育等学科门类的全国著名综合性重点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大学。学校位于长江上游的商贸中心、年轻的直辖市――重庆市沙坪坝区。学校分A、B、C三个校区,一路相连,隔街相望,联成一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重庆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确定我校2003年本专科招生章程如下:

一、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批准,今年我校本专科招生计划为7000名,其中本科6500名,专科(高职)500名。
  我校面向除西藏以外的全国各省(市)招生,在各省(市)的分专业招生人数及录取批次以各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

二、录取原则
  我校招生录取的总原则是:以公开、公平、公正为依据,按照各省招生办公室确定的录取分数线,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在录取过程中,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作如下具体规定:
  1、 我校按志愿优先的原则,首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数没有达到我校在该省的招生计划。我校将按缺额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上线考生。
  2、 我校确定考生专业是按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并适当考虑分数级差的原则。在低分段考生中,将适当平行考虑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考虑相关科目的要求。若专业计划已满且考生不愿服从专业调配则退档。
  3、 我校原则上执行各省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在确定录取和选择专业上,承认各省招办的加分。
  4、 除英语专业要求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外,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5、 我校建筑学、城市规划本科专业,艺术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方向)应用本科专业、建筑装饰技术专科(高职)专业需加试徒手画。
  6、 在不影响完成各省招生计划的前提下,我校原则上要求录取的本科考生外语成绩在及格以上(艺术影视体育类,采矿单招的考生除外)
  7、 我校大多数专业应用性较强,在校期间必须参加实验或实习,因此,报考我校的学生应该具有良好的身体状况和较强的生活、学习自理能力。对身体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自主选拔录取:
  经教育部批准,2003年我校将在重庆、四川、湖北、江西、山东、河南六省实行本科招生自主选拔录取。有关规定请见重庆大学招生网。

四、学费、住宿费和新生奖学金:
  学费:我校按专业收费;2002年重点本科专业3200-5500元之间,艺术、舞蹈、影视类本专科(包括应用本科和高职专科相应的专业)专业8500-15000元,应用本科专业7000-8000元之间,普通专科专业4000元,高职专科专业6000-6500元之间。2003年学费以物价局审核的标准为准。
  住宿费:我校是按不同的住宿规格收取不同的住宿费用,其标准在500元/年.人-1200元/年.人之间。

五、 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
  学校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争优创先,共设立了包括新生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宝钢奖学金、中国海外集团奖学金在内的40余项主要的奖学金。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同学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对特困学生可以减、免学杂费,并且设立了数量众多的勤工俭学岗位,优先安排特困学生。同时,学校建立并逐步完善了国家助学贷款的运行机制,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六、 执行纪律,接受监督
  学校将成立由主管校长任组长,招生办、教务处、学工部、监察部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任组员的校招生领导小组。重大问题由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舞弊行为,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热情接待来信来访。我校招生网站和咨询电话将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六、 咨询、联络方式
咨询电话 (023)65102371
招生网站 http://www.cqu.edu.cn/
招生网站 http://www.zhaosheng.cqu.edu.cn/
Email: [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七、本章程解释权归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重庆大学招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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