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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简介
  重庆工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经、管、理、文等学科相结合的普通高等院校。位于重庆市杨家坪,占地2000亩,校舍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
  学院诞生于1940年,迄今已走过60多年的办学历程,累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8万多名毕业生。学院下设数理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车辆工程学院、会计学院、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生物工程学院、外语系、人文社会科学系、商贸信息学院(原九龙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工程训练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16个二级教学单位, 12个中心实验室,20个研究机构及37个校外实习基地。开设有28个本科专业和10个专科专业,拥有4个国家管理的专业点,3个市级重点学科,10门市级重点建设课程,2个市级重点实验室和一个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重庆市工程技术中心,1个国家科技部批建的生产力促进中心。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1181人,在613名专任教师中,有教授、副教授300多人,博士、博士后42人,另有两院院士在内的80余名兼职教授;学院已于2002年正式启动实施海外留学人员“回归工程”,已有20多名海外高级人才来院工作。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万余人,各类成人教育学生11000多人。学院图书馆藏书63万册,并建有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检索站和计算机查询站以及世界银行图书资料中心西南收藏中心。
学院重视科学研究,近年来先后承担了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内的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536项,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47项,专利16项;成果被采用170项,直接经济效益近4亿元;教师公开发表论文2809篇,其中在重要学术刊物和国际会议上发表671篇,被国际三大权威检索收录55篇;出版教材、著作140余部。
  学院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迄今已与英国、加拿大等2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先后派出百余名师生赴国外访问讲学或学习深造。
  学院具有优良的后勤服务条件,有全国一流的公寓式学生宿舍,现代化的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和各种科研设备,建立并开通了校园计算机网络系统,建有一流的标准运动场和学生生活中心等文体活动设施。
  重工学子秉承“励志笃行”的校训,攀援书山、遨游学海,在理论与实践的联系中思考人生,在知识与技能的结合处寻求发展,在现实与未来的桥梁上建立丰碑。近年来,重工学子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课外科技作品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等活动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共获得国家级一等奖5个、二等奖15个、三等奖4个,省市级奖励近100项。1994年至2002年,学院连续9年被评为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学校。学院重视并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历届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位居重庆市高校前列。
  目前,学院正以发展为先导、以创新为依托,努力加强自身建设,力争把学院建设成为西南一流、国内知名的多科性大学,不断实现新的理想、创造新的辉煌!

二、2003年本科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我院2003年面向全国24个省(市)招收学生3600名,其中本科2500名;普通专科540名(二级学院),专科(高职)560名;本科专业25个,普通专科专业6个(二级学院),专科(高职)专业10个。在各省(市)的招生人数以各省(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三、学院办学基本情况
  1、学院本部
   全称:重庆工学院
   所在地: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兴胜路4号
   邮政编码:400050
   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2、民营二级学院
   全称:重庆工学院商贸信息学院(重庆工学院B区,原重庆工学院九龙学院)
   所在地:重庆市九龙坡区石坪桥石坪村15号
   邮政编码:400051
   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院校
   办学性质:国有民营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3、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全称:重庆工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所在地: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兴胜路4号
   邮政编码:400050
   办学层次: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专科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四、录取原则
  我院招生录取的总原则是:以公开、公平、公正为依据,按照各省(市)招生办公室确定的录取分数线,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在录取过程中,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作如下具体规定:
(一)我院按志愿优先的原则,首先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数没有达到我院在该省(市)的招生计划。我院将按缺额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的上线考生。
(二)我院确定考生专业是按志愿优先,适当考虑分数级差的原则(分数级差为30~50分以上)。
(三)我院原则上执行各省(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在确定录取和选择专业上,承认各省(市)招办的加分。
(四)我院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应良好以上,且需参加英语口试。
(五)我院录取男女生比例一般按6:4进行。
(六)我院对考生的报考条件、政审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学院招生机构
重庆工学院招生委员会为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其组成形式为院领导、院纪委、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相关院(系)等单位,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重大问题由院招生委员会决定,招生工作日常事务由招生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重庆工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政策,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舞弊行为,接受社会监督。招生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23-68667863(学院纪委办)。
六、学费标准、奖贷学金情况
(一)、学费标准
我院按专业和考生录取的类别收费:本科专业4000—5000元/年之间(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商贸信息学院(民营二级学院):本科专业8000-9000元/年、专科专业6000元/年。高等职业技术学院:5500—7000元/年。
(二)、奖贷学金设置
1、新生奖学金:
1) 特等新生奖学金5000元
2) 新生奖学金分为甲、乙、丙、丁四等,奖励金额300至1000元。
2、优秀学生综合奖
甲等奖: 1200元 / 年·人
乙等奖: 800元 /年·人
丙等奖: 400元 /年·人
3、优秀贫困生奖学金
甲等奖: 500元 / 年·人
乙等奖: 300元 /年·人
4、中国兵工西南燕兴优秀奖学金
标准: 300元 /年·人
5、国防三线定向奖学金
甲等奖: 1000元 / 年·人
乙等奖: 500元 /年·人
丙等奖: 200元 /年·人
6、单项优秀奖学金
50元至3000元/次·人
7、毕业生就业奖、贷基金:
标准: 100元以上 /年·人
8、贷学金:享受面30%
甲等: 1000元 / 年·人
乙等: 600元 /年·人
丙等: 400元 /年·人
9、困难补助基金:享受面15%
标准: 100元/年·人
八、联系部门、咨询电话、传真、网址、电子邮件
联系部门:重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3-68667465
传真电话:023-68654964
网 址:http://student.cqit.com.cn/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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