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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章程 本地大学生章程

重庆商学院(重庆工商大学<筹>)2003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重庆工商大学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教发函[2002]2号),于2002年4月在原渝州大学和原重庆商学院实质合并基础上筹建的,是一所以经济、管理、文学为主,法学、理学、工学等学科渗透的多科性大学。原渝州大学创建于1978年,现为重庆工商大学(筹)江北校区和沙坪坝校区;原重庆商学院创建于1985年,现为重庆工商大学(筹)南岸主校区,两校分别于1999年和1998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价。
   重庆工商大学在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2003年招生总计划为7100人,其中本科5050人,专科2050人(含高职1740人),专科(含高职)只在重庆和四川招生。
  
  第二条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有三个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学的二级学院,分别是:派斯国际经济管理学院(与欧洲派斯集团联合办学,办学点在重庆合川交通街593号)、丹尼国际学院(与法国丹尼国际公司联合办学,办学点在主校区内)和融智学院(与中国经济日报报业集团证券日报社联合办学,办学点在主校区内)。学生学完规定课程,获得应修学分,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以校本部名义具印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或专科毕(结)业证书,对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二级学院各专业只录取填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三条 各专业主要招收外语种类为英语或日语的考生,公共外语只以英语或日语授课。各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英语和法语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在90分以上。
  
  第四条 体检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规定。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统计学、会计学、财政学、财务管理、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和摄影九个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英语、法语、法学、旅游管理以及师范类专业不招收口吃、听力受限考生;测控技术与仪器不招收听力受限考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物理学、测控技术与仪器、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包装工程和生物工程专业不招色盲生;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旅游管理和法学四个专业原则上要求考生身高:男性不低于165cm,女性不低于158cm。
  
  第五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相应省市招办的规定,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公平竞争、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1 、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划定的我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对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控制分数线,经省(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我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 、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符合国家及所在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经省(市、自治区)招办批准投档给我校的考生,我校对此类考生的加分和降分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
  4、各专业的录取,原则上在填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该专业录取不满额,则从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5、录取结果公布渠道为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办。
  
  第六条 学生学习住宿地点:普通本科生在南岸主校区,应用本科生、普通专科生和高职专科生分别在江北校区或各办学点;丹尼国际学院和融智学院各本科专业学生在南岸主校区,派斯国际经济管理学院各本、专科专业学生在派斯学院校区。
  
  第七条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条 本章程经学校批准执行。
  第九条 本章程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校址:
  南岸主校区: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58号(五公里) 邮编:400067
  江北校区:重庆市江北区董家溪 邮编:400033
  沙坪坝校区:重庆市沙坪坝区井口镇 邮编:400020
  
  派斯学院:重庆市合川交通街593号 邮编:401520
  学校网址:http://www.ctbu.edu.cn/
  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acgo.ctbu.edu.cn/
  招办电话:023-62769696 传真:023-62769544
  招办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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