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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厦职业学院2003年秋招生章程


  1.学校简介:华厦职业学院是由厦门市政协于1993年倡办的厦门市首家民办高校,2001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为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职业学校。是厦门市首家列入全国统一招生的民办高校。目前在校生3032人,已设置10个专业,业已向社会各界输1500名毕业生。现有“高等职业教育”和“学历文凭教育”两种办学形式。在校生的国考和省考课程考试合格率达85%以上,历届毕业率平均达72%,名列全国同类学校的前列。1997年被民办高教委授予全国“民办高校先进单位”的称号,原校长常勋教授被授予民办高等教育创业奖。办学业绩和教育质量,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好评,享受较高的社会声誉。
  
  学院坐落在闻名遐迩、风景旖旎的厦门经济特区东海岸,依山面海、景色宜人、环境秀丽、交通便利,校园占地86710m2 。在省、市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扶持和帮助下,经过10年的艰苦创业,学院具备了较好的办学条件和比较完善的教学设施,学院建筑面积达到37656m2,其中巍伟壮观综合教学楼面积7344m2,学生公寓6000m2,三间电脑室拥有最新型电脑220台,图书馆藏30500册;期刊杂志200种,报纸40种。有语音室、视听室、阅览室、篮排球场、足球场、田径场和学生活动中心等设施,全院净资产超过6千万元。建筑面积达10000 m2的办公大楼、图书馆正在建设中,预计年底竣工。
  
  华厦职业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现任董事长为厦门市政协主席蔡望怀。现任院长郑学檬(原任厦门大学常务副校长、博士生导师);党支部书记兼常务副院长陈育伦教授(原任厦门大学中文系党总支书记、系副主任);副院长卢茂狮副教授(原任厦门大学科仪系党总支书记)。一大批著名专家学者应聘前来执教,可谓名家治校、名师荟萃。现有专兼职教师184人,具有教授或副教授高级职称者约占全院教师的40%以上,形成一支专兼职相结合、老中青相结合的较稳定的师资队伍。我院培养出来的学生具备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实践和动手能力,深受社会各用人单位的欢迎,已毕业的学生绝大多数都已有较合适的工作岗位,并且有不少毕业生深得用人单位的重用,有的已提拔到领导岗位,起着骨干和中坚作用。目前,学院已与厦门软件园合作联办“厦门华厦学院软件信息工程分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牛津商学院厦门华厦学院教育中心”正在积极筹办中。创办近十年来,学院保持健康稳步发展的态势,致力办成居于全国民办高校前列的“品牌强、质量优、效益好、有特色”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2.院校层次、性质、招生范围:我院为国家教育部备案、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之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全称为“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地址在厦门市曾厝垵西边122号( 邮编361005),学制为三年。属民办性质 ,只在本省(福建)招生。
  3.外语语种:除“实用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外、其余专业均无语种要求。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外语考试除笔试外,还要进行口试。
  4.男女比例、身体要求:男女比例个专业均无任何限制。要求体检合格,身体健康,能胜任三年学习。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和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5.2003年我院“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为: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03年招生计划

序号

学科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理科

文科

学费/年

1

02经济学

020156

国际金融与保险

120

40

80

6500

2

02经济学

020161

国际商务

120

40

80

6500

3

11管理学

110201

工商企业管理

60

20

40

6500

4

11管理学

110209

电子商务

180

90

90

6800

5

11管理学

110258

涉外会计与电算化

120

40

80

6500

6

05文学

050146

涉外文秘

40

0

40

6500

7

05文学

050201

实用英语

60

30

30

6800

8

08工学

080659

应用电子技术

60

60

0

6800

9

08工学

080660

计算机应用

120

120

0

6800

10

08工学

080695

网络技术与信息处理

120

120

0

6800

总计

     

1000

560

440

 


  
  6.录取原则:在今年的新生录取中我们将按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按省高招办规定,凡第一志愿填报本校的考生,录取时可享受20分加分的优惠,第二志愿报我院者可享受10分的照顾。
  我校的调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20%。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充足且第一轮出档可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不再招收其他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7.助学措施:我院设立“常勋助学金”,资助品学兼优、家境困难的学生。
  8.咨询、查询、联系方式:凡欲报考我校的考生,可通过上网的方式查阅我校网站(网址:http://www.hxu.xmnet.edu.cn)了解我校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咨询电话:0592—2511083,传真:0592—2511312。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上述网页查询。E-mail:[email protected]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
200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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