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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大学2003年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提高我校招生工作的社会信誉,根据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简况
  第一条 学校名称及学科特点
  集美大学是由五所部属和地方高校合并组建的福建省省属多科性大学,地处著名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创建的厦门集美学村,具有80多年的办学历史。江泽民同志为学校题写校名并题词,李鹏、李岚清等中央领导也对办好学校专门题词。历任中共福建省委书记担任校董会名誉主席、福建省省长担任校董会主席。集美大学现设有航海学院、轮机工程学院、水产学院、生物工程学院、体育学院、财经学院、师范学院、工商管理学院、艺术教育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社科系(部)、计算科学与应用物理系、职业技术学院、航海职业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海外教育学院和二级学院诚毅学院共18个院(系)及外语教学部、公共体育教学部和港澳台学生先修部。专业覆盖法学、经济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八个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14058多人,教职工2200人,高级职称教师500多人。校舍面积50多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40多万册,固定资产总值4.4亿元。集美大学以本科教育和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努力把学校办成一所面向特区、面向海洋、面向海内外,在国内和东南亚地区有一定影响的多科性大学。

第二章 招生专业、招生地区及招生要求
  第二条 2003年招生专业和招生地区
  本科专业有: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政学、金融学、法学、社会工作、小学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民族传统体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日语、音乐学、美术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地理信息系统、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热能与动力工程、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交通运输、航海技术、轮机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动物科学、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诚毅学院设有八个本科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方向)、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会计学(国际会计方向)、工商管理、电子商务、艺术设计。
  高职专业有:可视化编程、WEB应用程序设计、网络系统管理、数据库管理。
  专科专业有:运动训练(面向地方少体校)。
  2003年招生计划为5600人,其中本科计划4740名(含诚毅学院本科1000名)高职高专860名,面向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山西、广东、四川、重庆、新疆、宁夏、西藏和陕西等22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可上网查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三条 各专业招生时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教学[2003]3号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制定《集美大学招生体检补充规定》见附件。
  第四条 所有专业录取新生的外语考试语种均要求为英语。

第三章 收费标准及奖、贷、助学金制度
  第五条 2003年各专业收费标准
  1、学杂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主管部门文件标准执行)

专业

艺术

师范类

艺术

非师范类

软件类

高职

其余

诚毅学院(民办二级学院)

航海技术

轮机工程

其余

学杂费(元)

6000

7000

10000

3600

12000

15000


  2.学校将设立专项奖励金对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专业上船毕业生以及动物科学、水产养殖学从事农学类工作毕业生予以专项奖励(诚毅学院除外)。
  3.诚毅学院除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两个专业外,其余各专业每生每学年收取学杂费15000元。学杂费不予减、免、缓,学校亦不办理贷款手续。学生个人需要贷款的,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凭《录取通知书》向家庭所在地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两个专业每生每学年收取学杂费12000元。经济困难学生每年可先交6000元学费,其余部分可申请学校、银行和企业的助学贷款,通过上船任职性实习1-2年的工资收入偿还贷款。
  学杂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执行。
  3、按学院(专业)统一安排住宿,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按每生每年360元至1200元(公寓)收取。
  4、学杂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主管部门文件标准执行。
  第六条 奖、贷、助学金设置:
  1.优秀奖学金:适用对象为除航海、农林、师范、体育等专业外的各专业学生。
  一等奖评奖比例:占学生数的3%,奖额为学杂费的60%(高职30%)/生·学年,
  二等奖评奖比例:占学生数的12%,奖额为学杂费的40%(高职20%)/生·学年,
  三等奖评奖比例:占学生数的30%,奖额为学杂费的30%(高职15%)/生·学年。
  2.专业奖学金:适用对象为航海、农林、师范、体育等专业的学生。
  一等奖评奖比例:占学生数的10%,奖额为650元/生·学年
  二等奖评奖比例:占学生数的20%,奖额为550元/生·学年
  三等奖评奖比例:占学生数的70%,奖额为400元/生·学年
  3.单项奖及国家、社会、企业、个人捐赠的各类奖学金,如“国家奖学金”、
  “陈嘉庚奖学金”等。
  4.勤工助学基金。组织特困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帮助学生解决部分经济困难。
  5.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经济困难学生一般应凭“录取通知书”向家庭所在地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凭当地乡镇级人民政府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和个人书面申请于入学报到后由学校根据条件统一推荐向学校所在地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6.诚毅学院另行规定。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
  第七条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第八条 我校招生录取按省招委会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科专业调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20%,高职(专)专业调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10%录取名单由学校审核,报省招办审批盖章。
  第九条 录取新生必须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以文化考试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
  第十条 严格按教育部和省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核定的当年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
  第十一条 录取新生必须执行教育部及所在省、市、自治区制定的录取政策和纪律,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各专业的必录和选录线。
  第十三条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本人的表现。录取新生时详细审查“中学生德育考核表”以及各年操行评语材料,全面分析情况,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对往届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必须有考生所在单位(未参加工作的考生由街道办事处)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作出全面鉴定,对犯过错误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表现等材料。考生的直系亲属(指父母或抚养者)或主要社会关系(指与考生在政治思想、经济上有直接联系者)有重大问题,应附调查证明材料。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① 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② 品质恶劣,道德败坏的;
  ③ 扰乱社会治安,走私贩私,贪污盗窃,违反社会制安条例的或其他刑事犯罪行为的。
  曾有上述问题,经两年以上考察,确已悔改,由所在单位证明,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出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第十四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制定的补充规定,仔细审查考生的高考体检表,不录取不符合体检标准的学生。新生入学报到时将进行身体复查,对高考体检中隐瞒身体状况或弄虚作假者将作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处理。
  第十五条 专业调配原则
  一、校内二次投档原则上根据省招生办投档情况,确定热门专业先行第一批按1:1投档。
  二、认真对待专业志愿,尊重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顺序,第二批投档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依次进行调剂,并注意保护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的权益,确保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生源多的专业可往生源少的专业调剂,高分数的考生可往略低分数专业调剂。本科批次录取时第一专业志愿与其他专业志愿之间级差在10分以上。专科批次录取时专业级差为5分以上。
  三、凡符合规定的照顾对象,按政策规定的分数线投档。拟择优录取或者优先录取的,必须具有充分、具体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本科批次录取,高于本校同批次各专业录取最低分10分以上并有愿意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除了身体条件或政审不合格外,原则上应在校内调剂录取。
  第十六条 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
  一、艺术类音乐学、美术学专业招生分省内(师范)和省外(非师)二类。从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都合格的考生中,省内(师范)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省外(非师)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体育类分统招和单招二类。统招专业从文化考试专业考试都合格的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单招是我校做为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确定的具有单独招生的资格的普通高校,面向二级运动员(含二级)以上招收运动训练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其专业考试参加我校按国家体育总局规定专项进行考试。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统一命题且我校组织考试(全国统一时间)阅卷,在学校确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和体育成绩录取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的综合评价排序择优录取,其中一级运动员(含一级)以上运动员招生数不少于总计划的15%。

第五章 纪律检查
  第十七条 招生期间,学校成立招生监察组,负责监察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履行职责等情况,检查出档考生的调配以及录取新生的情况。招生录取期间设立招生录取举报、投诉电话(0592-6181580)和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查处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和事。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集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网址:www.jmu.edu.cn
  招生办联系电话:0592-6181301
  0592-6183371
  传真: 0592-6185889
  招生办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集美大学招生体检补充规定
  修订日期 03-04-10
  根据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教学[2003]3号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对报考我校航海类水上专业、体育类专业考生确定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其余各专业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一、本科专业(含诚毅学院)
  1、航海类水上专业:
  《航海技术》: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肝功正常,澳抗显阴性,双眼裸视力均在5.0以上,无色盲色弱,身高1.65米以上的男性考生。
  《轮机工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肝功正常,澳抗显阴性,双眼裸视力均在4.9以上,无色盲色弱,身高1.65米以上的男性考生。
  2、体育类专业:
  《体育教育》:身高男不低于1.65米,女不低于1.55米。无色盲色弱。
  《社会体育》:身高男不低于1.65米,女不低于1.55米。无色盲色弱。
  《运动训练》:双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运动等级达二级(含二级)以上。
  《民族传统体育》:双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运动等级达二级(含二级)以上。
  二、专科专业:
  《运动训练》:年龄不超过18周岁,双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无色盲色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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