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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宁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依山面海、花木葱茏,景色宜人,交通便捷(福州至宁德全程高速公路车程约1小时)。她的前身是福安师专,1958年建校招,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宁德师范专科学校,1990年8月闽东职业大学撤销并入我校,1994年3月更名为宁德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目前正在积极筹建宁德学院。校本部位于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另有蕉城区灵溪校区(原闽东职业大学)。
  
  学校现设中文、政教、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体育、初等教育系、法律系、计算机科学系等十一个专业系和职业教育部、成人教育部。现有10个师范类大专专业和17个非师范类大专专业以及与福安师范、宁德农校、安溪职专、福建建材工业学校等联办五年制(3+2)大专专业5个,成人教育大专专业4个,还设有浙江大学、厦门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北方交通大学、华中理工大学远程教育(本科)网络教学站。在校生2600人。 校园占地面积232.8亩,建筑面积8万多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1000多万元,图书馆藏书35余万册。
  
  学校拥有一支素质较高、学科配套、年龄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目前全校有教授4人、副教授46人、讲师55人,其他系列高、中级职称30人、外籍英语教师2人。他们甘为人梯,不仅在平凡的教学岗位上无私奉献,科研方面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国内外学术界有一定影响,有20人次获得中国青年科技奖、福建青年科技奖、国家教委科技进步奖、福建省科技进步奖、曾宪梓教育基金教师奖等。《宁德师专学报》哲社版和自然科学版均获得国内统一刊号和国际连续出版物刊号。
  
  四十年躬耕,春风化雨,桃李芬芳。我校已有一万二千多名大专毕业生在各自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工作,创造出不凡的业绩,有的已成为专家学者或走上党政领导岗位,为母校赢得了荣誉,增添了光彩。
  
  四十年创业,筚路蓝缕,春华秋实。学校被中央绿化委员会授予“全国绿化先进单位”;因“为基础教育培养合格师资,方向明确、成绩显著”受到国家教委表彰和奖励;两度被中宣部、国家教委、团中央评为“社会实践先进单位”;连续五届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二、招生计划
  2003年计划招生普通大专1200人,学制三年。招收应、往届高中及中专毕业生。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报考美术类、体育类专业考生的专业要求,以省定政策为准。(录取我校的考生入学后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类别 招生计划数 收费 备注
  050144 汉语言文学教育 文史 50
  030404 思想政治教育 文史 50
  050281 英语教育 外语 40
  070143 数学教育 理工 50
  080663 计算机科学教育 理工 50
  070241 物理学教育 理工 50
  070341 化学教育 理工 50
  070442 生物学教育 理工 50
  040201 体育教育 体育 80
  040105 小学教育(文科方向) 文史 50
  040105 小学教育(英语方向) 外语 40
  040105 小学教育(理科方向) 理工 50
  040105 小学教育(计算机方向) 理工 50
  030143 法律 文史 50
  050145 秘书 文史 50 向河南收5人
  050152 汉语言文学与文化传播 文史 50
  110246 企业管理 文史 50 文理兼收
  110273 餐旅管理 文史 50 文理兼收 向河南收5人
  070402 生物技术 理工 50 向河南收5人
  080665 电子与信息技术 理工 50 向河南收5人
  080671 计算机应用与维护 理工 50
  080754 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理工 50 向河南收5人
  080944 环境监测 理工 50 向河南收5人
  050465 美术装潢设计 艺术 40
  (除注明外均向福建招生)
三、录取规则
  1、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省定的专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1.2。
  3、第一轮投档采用“志愿优先”的原则,即在上线考生中,按考生的第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档。第二轮以后调剂投档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即在等待投档的线上考生中,严格从高分到低分,根据缺额情况,按考生填报志愿顺序投档。
  4、如线上生源不足,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放愿意服从分配的考生档案;或按规定在最低控制线下20分以内投放有我校志愿(先第一志愿,后参考志愿)的考生档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先学校志愿后专业志愿;先第一志愿后参考志愿;先高考总成绩后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安排。
  6、考生符合增加分数投档或降低分数投档条件的,按教育部和省招委会的有关政策执行。
  7、招生计划调整的原则是,前一批次未完成的计划数转给下一批次使用;某一专业未完成的计划数转给生源较多的专业使用。由学校提出计划调整意见,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和省高招办批准。
  8、如遇特殊情况,由学校提出意见,报省高招办批准后执行。
四、录取形式
  通过电信网远程录取。
五、收费标准
  收费按或低于省定标准。师范类文史专业、理工专业、体育专业3600元/年;非师范类文史专业4200元/年,理工专业、体育专业4800元/年,美术专业5300元/年。
  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学校设专项奖学金和师范类专业助学金,对特困生给予缓交、部分减免学费和困难补助。同时组织勤工助学活动,并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六、招生纪律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拨、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认真执行教育部及省招委会有关规定,对任何违反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
  招生监察电话:中共宁德师专纪委
  0593-2955135、0593-2889165
七、咨询、联系方式
  2002年招生录取结果将在宁德师专网页上公布,网址:www.ndsz.net
  招生咨询、联系电话:宁德师专招生办0593-2955125,
  宁德师专校长办公室0593-2954127
  宁德师专职教部0593-2823734
  通讯地址:352100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南路9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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