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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三明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正式批准组建的,福建省规模最大、学科门类最多的专科学校。经省政府申报、教育部同意,正在积极筹建三明学院。
  
  三明高等专科学校立足三明,面向全省,以师范专科教育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为主体,培养基础教育师资和各类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设有中文、政史、英语、经济、计算机、数学、应用物理、化生工程、土建、体育、艺术、初等教育、公共基础等13个系(部),共40多个专业。全校教职工591人,其中专任教师344人,教授22人,副高职称121人。教育教学设施齐全,设备先进,拥有计算机校园网络, 全国学术期刊光盘检索站、电子阅览室,实现图书管理自动化。拥有各类实验室106个,计算机1500台,钢琴87多架,田径场2个,游泳池2个,占地面积1012亩,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875万元,图书馆藏书量达60.3万册。学校还与省内外知名企业挂钩,建立一批实训基地,为学生实习和就业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二、招生计划:
  2003年计划招收大专生16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数以“福建省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为准。所有专业的招生均面向全省。
  三、录取规则与办法:
  新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2003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进行。录取过程始终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具体录取办法为志愿清、专业清,即根据考生填报的学校志愿和专业志愿顺序及文化考试、专业考试(艺术、体育)的分数排列,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录取。被录取的考生名单经省高招办核准并加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专用章后生效。本校根据生效的录取考生名单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公章后直接寄送被录取的考生。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和报到注册等手续。
  
  四、其它事项:
  1、本校以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的体检结论进行审查,体检结论未达到体检标准的考生,本校将不予录取。
  2、本校对考生的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3、本校设有奖学金,获奖面30%,并与银行合作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学校有关机构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4、联系电话:0598-8399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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