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大资讯 政策法规 高考指南 高考复习指导 保送生专题 民办高校 免费试用 系统功能
全国大学章程 本地大学生章程

东莞理工学院2003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东莞理工学院

(二)校 址:广东省东莞市城区学院路251号

(三)办学性质:国有公办综合性大学

(四)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招生层次

计划数

招生区域

一、校本部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本科

80

全省60,东莞20

工程管理

本科

80

全省60,东莞20

土木工程

本科

40

全省25,东莞15

电子信息工程

本科

80

全省50,东莞30

通信工程

本科

80

全省50,东莞3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本科

80

全省50,东莞30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本科

40

全省25,东莞15

软件工程

本科

80

全省50,东莞30

应用化学

本科

80

全省60,东莞20

人力资源管理

本科

80

全省54,东莞20;湖南3,广西3

国际经济与贸易

本科

80

全省54,东莞20;辽宁2,山东2,河南2

工商管理

本科

80

全省52,东莞20;山东2,湖南3,广西3

汉语言文学

本科

80

全省54,东莞20;辽宁2,山东2,河南2

法学

本科

80

全省56,东莞20;湖南2,广西2

社会体育

本科

20

全省15,东莞5

本科小计

 

1060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专科

80

全省40,东莞40

电子信息工程

专科

80

全省20,东莞60

环境保护与管理

专科

40

东莞40

商品检验与品质管理

专科

40

东莞40

应用化学(药物制剂)

专科

80

全省20,东莞60

工商管理(电子商务)

专科

80

东莞80

企业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专科

70

东莞70

财务会计

专科

80

东莞80

国际商务

专科

80

全省10,东莞70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专科

80

全省80

汉语言文学

专科

80

全省10,东莞70

中文秘书(新闻传播)

专科

40

东莞40

法学(国际经济与法律)

专科

80

东莞80

行政管理

专科

80

全省10,东莞70

音乐学

专科

30

全省25,东莞5

计算机及应用(招“3+1”考生)

专科

80

东莞80

专科小计

 

1100

 

二、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公办新机制的二级学院)

软件工程

本科

80

全省10,东莞70

国际经济与贸易

本科

80

全省10,东莞70

汉语言文学

本科

80

全省10,东莞70

本科小计

 

240

 

计算机及应用

专科

100

全省10,东莞90

财务会计

专科

100

全省10,东莞90

物流管理

专科

100

全省10,东莞90

专科小计

 

300

 

三、东莞师范学校教学点

     

小学教育(文科)

专科

50

东莞50

小学教育(理科)

专科

50

东莞50

专科小计

 

100

 

全院总计

 

2800

 

(五)收费标准:
1、学费
(1)东莞理工学院社会体育专业:5500元/年
   音乐学专业:8000元/年
   师范类专业:4300元/年
   其他专业:5500元/年
(2)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本科专业:15000元/年
   专科专业:13000元/年
2、住宿费: 1500元/年—2000元/年(按4—6人的标准)
★以上收费均以省市物价部门批准数为准

(六)奖贷助学金设置情况:
1、本科专业设立甲、乙两等奖学金。凡第二批(A类)第一志愿填报我院,被我院录取且正常报到的广东省新生:如总分在省规定第一批A 录取分数线50分以上的,按总分排序取前20名,给予甲等奖学金,奖励每生人民币4万元,分四年发放,每年1万元;如总分在省规定第 一批A录取分数线以上的,按总分排序取前50名给予乙等奖学金,每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万元(享受甲等奖学金的,不再享受乙等奖学金)
2、奖学金:(1)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由500元到5000元不等,奖励面达35%。(2)企业奖学金:中成化工奖学金、台达奖学金、五星奖学 金、东穗防盗奖学金等。
3、助学金:(1)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金额为每年6000元,由政府全额贴息。(2)学院还通过安排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缓缴学费、临时补助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完成大学学业。

(七)录取规则:
1、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部、各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依法招生。
2、学院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3、对报考本院第一志愿的考生,学院将优先满足他们的第一专业志愿,对报考本院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学院将根据本校各专业录取情况,尽可能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
4、所有专业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不做男女比例要求,体检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 意见》的有关规定。
5、因专业招生计划已满、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健康等原因,学校可考虑予以退档。
6、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要求具备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8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等条件。
7、在广东省招收高水平运动队(体育尖子)的项目为田径、篮球、游泳、乒乓球等四个项目,体尖考试等级为Bˉ以上,计划数为 30人。
8、在外省的招生优先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录取时依据各省招生办和本院有关规定执行。
9、录取情况由各省招生办统一公布。

(八)咨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城区学院路251号东莞理工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523106
联系电话:(0769)2696601 268085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 址:http://xsc.dgut.edu.cn//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授权信息发布/清华同方网络教育事业部提供技术支持
Email:[email protected] 京ICP证010213号
服务电话:8008101705.8008100536 (010)62780909转89243.89244.89245.89246.89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