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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为方便考生了解我校的招生信息,保证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使学校招生工作更加规范,特制定本章程。

一. 学校名称: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二. 办学地点:分为两个校区:校本部在佛山市五峰四路,北院座落在南海大沥仙溪湖畔。(南海学院校区在北院)

三. 办学层次:本科

四. 办学类型:
  1. 普通高等学校
  2.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南海学院(二级学院)

五. 办学形式:脱产学习

六. 办学性质:我校是1995年经国家教育部(原国家教委)批准,由原佛山大学
  和原佛山农牧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里的一所综合性本科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是由广东省教育厅和佛山市共管的公办院校。
  南海学院是我校的一个本科二级学院,采用公办新机制办学模式,培养专业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2003年起开始面向全省招生。

七. 办学特点:以“宽口径、厚基础、重实践”为内涵的专业教育,“成人成才”
为核心的素质教育和“创业创新”为导向的创业教育相结合,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面向基层的高级专门人才。

八. 招生专业要求:
  1.艺术设计、生物技术、园艺、动物科学、动物医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专业均不招色弱、色盲生。
  2.旅游管理专业招生要求: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的考生,且不招收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者。
  3.所有专业外语要求均是英语。

九、录取规则: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学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成绩较好非第一志愿的学生;当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按分数高低录取,多余的生源按其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及调剂;对有体育特长考生的录取依照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进行。我校的退档工作依照“广东二OO三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要求进行。

十、 录取结果公布
通过上网、张榜、电话咨询等的形式向外公布。

十一.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
 (1)2003年我校普通类新生经济困难资助的措施和办法:
   ① 设立奖学金,新生入学后按高考成绩一次性发放,以后按学期末成绩测评发
   ② 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和助学贷款;
   ③还可申请参加勤工助学,取得劳动报酬。
 (2)优秀新生奖励办法
 新生的高考分数比省首次公布该批录取分数线高出45分以上,且按专业排在前5%的第一志愿报考者可获一次性优秀新生奖学金1500-3000元。
十二.咨询、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东省佛山市江湾一路18号,电话:0757-3989841,
邮政编码:528000,网址:http://www.fosu.edu.cn/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200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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