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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03年《招生章程》


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是广东省重点建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校本部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白云山北麓。校本部各专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批次均为第一批。

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下设的国际商学院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直接领导和管理的“国有公办民助”二级学院,办学地点为广州市白云大道北 2号侧(校本部旁),在广东省第二批本科线以上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学院的教学计划、教学管理、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规格和学位证 书与校本部相同。合格毕业生取得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商学院的毕业证书。

三、学费和住宿费:校本部学费:4730元/年,学生宿舍由学校统一安排,根据入住宿舍条件的不同,住宿费为1000元/年和1500元/年两个 标准。国际商学院学费:英语专业:15000元/年;其它专业:13800元/年。住宿费:1500元/年。

三、男女比例或人数:男生比例一般不低于30%。

四、外语语种要求:根据我校专业特点,所有专业均要求高考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

五、相关科目成绩及加试要求:广东省以外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须加考英语口试。广东省考生,报考外语类和外交学专业,在总分相同或接 近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选考科目为英语(II)且英语单科和英语(II)成绩较好的学生。

六、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根据我校的生源情况和保护高分考生的原则,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在 进档考生中确定录取专业时,非第一志愿考生与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为20分。

七、对符合国家规定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根据照顾后的总分排名进行录取。

八、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1)按照高分高录的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对于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线, 且不服从志愿调配的考生,不予录取;(2)根据我校的办学特色、专业要求及生源情况确定选考科目,各专业在总分上线的情况下, 参考学校制订的相关科目及选考科目资格线,按照考生总分,及志愿情况,结合考生综合素质、男女比例安排录取专业。外语类和外交 学专业参考英语及英语(II)成绩,经济、管理类专业参考数学成绩,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参考数学或物理成绩,汉语言、新闻学专 业参考语文成绩;(3)在进档考生中,优先录取高中阶段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 干部”称号的学生、体育尖子、文娱尖子、共产党员;(4)对于总分进档,但排名较后的考生,如拟录取专业的相关科目成绩在进档 考生中优异,可适当照顾录取。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十、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1)国家助学贷款:我校从1998级学生开始实施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年可申请6000元左右 的贷款,学生可在毕业后四年内还清全部贷款;(2)勤工助学:学校建立了勤工助学基地,学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解决部分 生活费用;(3)实行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凭有效证明还可以申请减免学费或申请困难补助;(4)社会助 学金:一些社会机构在我校设立了助学金,每年资助一定数量的经济困难学生。上述措施(3)不适用于国际商学院学生,该院学生可 申请其它资助措施。

十一、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奖金额最高为免缴四年在校学费。

十二、其它需说明的问题:招生计划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

十三、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招生办公室。

十四、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
邮政编码:510420
Http://www.gdufs.edu.cn
招办电话:020-36207054
传真:020-36207051 办学层次: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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