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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学院2003年招生章程


遵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的指示和要求,切实做好惠州学院2003年的招生工作,特制订本章程。

一、学院简介
  惠州学院地处广东省惠州市城区,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全日制、综合性公办本科高等院校。

二、2003年招生计划: 见《2003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三、录取规则
1.惠州学院将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教育部《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广东省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学院各专业的培养目标与各学科的要求,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网上择优录取。
2.学院录取的考生必须符合《广东省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录取资格和体检标准。
3.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上线考生若无重大问题,原则上不退档,并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考生填报专业的第一志愿,如该专业额满,则按其所填报专业顺序投送相关专业录取。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上线考生,学院将根据各专业缺额情况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按出档先后 、从高分到低分统一安排录取。
4. 学院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相关考试科目成绩优异的考生;现役义务兵、退伍军 人、劳动模范。
5.属政策照顾加分、降线的考生,按有关规定执行。
6.所有专业考生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师范类考生还应具备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四肢健全无明显残疾。
7.体育、艺术类上线考生,以术科分为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四、收费
  学院将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实行亮证收费(各专业收费标准见《2003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

五、奖学金及助学贷款
  根据国家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奋进的精神,学院设有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和临时困难补助等。

六、附则
1.本章程如与上级有关文件不符处,以上级规定为准。
2.本章程解释权在惠州学院2003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七、机构
  学院设有招生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教务处的领导下负责具体招生工作。

招办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环城西二路丰湖书院
邮政编码: 516015
电 话: 0752-2123522、2122075、2122572、2529272
传 真: 0752-2123522 2529489、2121924
学院网址:http://www.hzu.edu.cn/

惠 州 学 院
2003年3月12日

2003年在粤招生院校招生章程摘要

学校代码:0569 学校名称:惠州学院
地 址:广东惠州市丰湖书院 邮政编码:516015
联系部门:惠州学院招生办 联系电话:0752-2123522、2122075
办学性质 公办本科院校
录取条件 考生必须符合《广东省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录取资格和体检标准。所有专业均面向广东省招生。所有专业考生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师范类考生还应具备五官端正,口齿清楚,四肢健全无明显残疾。

录取规则 1、在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教育部《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广东省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学院各专业的培养目标与各学科要求,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网上择优录取。2、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上线考生若无重大问题,原则上不退档,并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满足考生填报专业的第一志愿,如该专业额满,则其所填报专业顺序投送相关专业录取。非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上线考生,学院将根据各专业缺额情况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按出档先后、从高分到低分统一安排录取。3、学院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第一志愿填报我院的考生;相关考试科目成绩优异的考生;现役义务兵、退伍军人、劳动模范。4、属政策照顾加分、降线的考生,按有关规定执行。5、体育、艺术类上线考生,以术科分为准,从高分到低分依此录取。

收费标准 一、学杂费:①本科:文史、财经类:3800元/年,理工、外语、体育类:4300元/年,艺术设计:10000元/年;②专科:音乐教育:6000元/年,文史、财经类:4500元/年;高职(专科):财经类:4500元/年,理工类:5500元/年。二、住宿费:丰湖校区1200元/年(暂定)、金山湖校区1400元/年、惠州市人民警察学校教学点1200元/年。三、学杂费按上级主管部门2003年的新规定执行,所有收费均实行亮证收费。

奖贷助学情 况 一、奖学金情况:1、国家奖学金:一等奖金6000元;二等奖金4000元;名额由教育厅分配。2、师范国家任务生专业奖学金:奖金分三等,一等192.83元/月;二等142.83元/月;三等92.83元/月;3、优秀学生奖学金:①综合优秀奖:三好学生标兵,奖金1000元;校级三好学生,奖金500元;②单项奖:优秀学生干部、学生优秀生、校园文化活动积极分子,奖金200元;③突出才能奖: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00元;三等奖50元;二、资助困难学生的措施:1、设立特别困难学生资助基金:对特别困难学生进行不定额资助,学校不再处理学生学费的减免问题;2、开辟勤工助学岗位:在校内外开设勤工助学岗位,(主要是钟点工,家教,营销等)3、开展国家助学贷款:我院国家助学贷款是由广东省财政贴息的国家助学贷款,采取无担保(信用)助学贷款,由农行惠州分行经办具体业务,贷款分为学费贷款和基本生活费贷款两种,其贷款最高限额一般不超过学生走读期间本校的学费收取标准和本地区的基本生活费标准(即每位学生每年贷款总额一般不超6000元)。

填表人:赖 悦 惠州学院
200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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