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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性质:公办

三、办学层次:专科

四、办学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西丽湖

五、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六、办学特点:在借鉴发达国家或地区发展高职教育经验的基础上,学院形成了以市场为导向,以职业能力为本位的办学理念,在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设置、教学方式等方面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和优势,着力培养贴近深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高素质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学院的办学模式得到了教育部的充分肯定,成为教育部支持建设的30所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之一以及全国重点职业技术学院。 2001年学院荣获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历届毕业生都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和好评,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

六、录取规则:
1.学院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院的招生对象为具有深圳市常住户口(红印户口)的居民。
3.经教育部批准,我院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楼宇设备与智能化技术三个专业试办四年制高职教育。四年制高职专业采用“3+1”模式,即按专科招生,经过中期筛选后,成绩优秀者就读四年制高职专业,符合毕业条件者,将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待遇与普通本科学生相同。今年,电子信息工程四年制招400人,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招160人,楼宇设备与智能化技术招280人。
4.学院免试招收10名劳动模范、技术能手。条件是:政治合格;具有高中或相当高中学历;具有深圳市常住户口,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三二周岁,婚否不限;具有高级工、技师证书或职称,市级以上(含市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或有特殊贡献的公民。专业对口者优先。
5.在录取时,根据志愿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6.严格执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录取照顾的政策。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学院57个专业除形象设计专业要进行面试外,其他专业按“3+X”或“3+1”或“3+证书”的总分录取,不加试其他课程。
8.在同等条件下,根据专业相关考试科目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

七、收费标准:按省、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

八、奖学助学办法:①国家奖学金:一等奖6000元/年,免全年学费;二等奖4000元/年,免全年学费。②学院奖学金:特等奖学生每人每年10000元,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年4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5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1500元,优秀毕业生每人一次性奖励500元。③助学:家境困难学生可申请政府贴息贷款,并可获学院困难补助。

九、联系电话:0755——26731715
网址:http://www.szp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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