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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03年招生章程


  为了进一步做好2003年招生工作,使考生及家长充分了解学校,贯彻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是甘肃省属全日制普通工科院校,面向甘肃及全国部分省市招生。
第二条:学校地处甘肃省会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坪东路1号,交通便利,生活设施齐全,校园环境优美。
第三条:学校整个录取工作将在甘肃省招生办的监督下进行,实行“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现有8个系,28个专业,在校学生5000余人。
第五条:学校录取的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录取新生要求身体健康;对录取的新生无男女比例要求。
第六条:学校选拔部分优秀学生升入省内相关本科院校继续学习,毕业后由再培养院校发给本科毕业文凭。从2002年起全省进行统一的专升本考试,2003年我校有30%多的毕业生升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
第七条:为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学校设有各种奖学金,受奖面达60%。专业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年,二等奖600元/年,三等奖400元/年。单项奖:三好学生,受奖面5%;优秀学生干部,受奖面5%;优秀团员,受奖面3%; 精神文明、学术科技、文体活动优胜,受奖面5%。
第八条:为帮助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校采取奖、贷、助、勤等多种形式给予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也可申请学校经济困难资助金,学校在校内还设有一定数量的勤工俭学岗位。
第九条: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931)2861414
http://www.lzptc.edu.cn/ E-mail:[email protected]
传真:(0931)2863381
第十条:本章程由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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