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立于1958年6月,1978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恢复办学,是一所省属普通高等师范院校,肩负着为甘肃基础教育培养和培训师资的任务。学校坐落在景色宜人的黄河之滨、闻名遐尔的兰州市桃乡安宁区,校园环境优美、整洁,是莘莘学子汲取知识、增长才干的理想摇篮。
学校现设有中文、政史、外语、数学、物理、化学、计算机、初等教育、体育、美术、音乐学、艺术表演、现代教育技术与信息传播13个系,26个专业(今年招生专业见招生计划表)。有中国古代小说戏剧、高等师范教育、绿色化学实验与教学、信息技术教育与应用四个研究所。下设甘肃省小学校长培训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成人教育中心、电化教育中心、计算中心、图书馆、学报编辑部;附设甘肃省实验中等专业学校和附属中学。现有教职工509人,专任教师310人,其中教授、副教授92人,讲师179人。目前,全校各类在校生近8000人,其中全日制普通专科生5945人,成人生1707人。
学校占地面积230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35万册。有数码钢琴演练室、多媒体语言实验室和语音实验室以及4个通过省级评估的化学、物理、计算机、体育综合实验室。
学校以“团结、勤奋、求实、创新”为宗旨,培养师能、铸造师魂,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校风。我校学生多次在国家、省、市举办的大学生各类比赛中取得好成绩,历届毕业生广泛受到社会各界及用人单位的普遍赞誉。近年来,我校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
二、招生情况说明
根据教育部《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文件精神,我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入学考核形式以文化考试为主的原则,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学校成立由一名校领导牵头,校纪委及有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招生工作,以保障招生工作的管理与监督。
按照甘肃省有关政策精神,专科应届毕业生可参加省上组织的专升本考试,进入本科院校学习,2003年我校有198名应届毕业生考入本科院校。同时,学校与省外有关院校协作开办本科函授教育以提高学生学历水平。
2003年,我校招生实行远程录取管理模式,进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全部招生工作按照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程序实施。录取结果将按规定在全校公示,并即时在有关媒体及我校网站上公布。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籍迁移和报到注册等手续。
三、2003年各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人数 |
学制 |
层次 |
招生科类 |
备注 |
汉语言文学教育1 |
290 |
3 |
专科3 |
文史(师范) |
1.各专业限招英语考生,无男女比例限制,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2.音乐类、美术类专业限招艺术文考生。
3.收费标准:
学费
(单位:元/生.年)
专业1:1800
专业2:2000
专业3:2100
专业4:3400
专业5:5000
住宿费
700元/生./年 |
政史教育1 |
50 |
3 |
专科 |
文史(师范) |
小学教育1 |
80 |
3 |
专科3 |
文理兼收(师范) |
家政与幼儿教育1 |
40 |
3 |
专科 |
文史(师范) |
英语教育1 |
140 |
3 |
专科3 |
外语(师范) |
数学教育2 |
250 |
3 |
专科 |
理工(师范) |
物理学教育2 |
90 |
3 |
专科3 |
理工(师范) |
应用电子技术教育2 |
40 |
3 |
专科 |
理工(师范) |
化学教育2 |
100 |
3 |
专科3 |
理工(师范) |
科学教育2 |
40 |
3 |
专科 |
理工(师范) |
计算机科学教育2 |
240 |
3 |
专科3 |
理工(师范) |
现代教育技术与信息传播2 |
90 |
3 |
专科 |
文理兼收(师范) |
体育教育3 |
120 |
3 |
专科 3 |
体育文理兼收(师范) |
音乐教育4 |
60 |
3 |
专科 |
音乐(师范) |
音乐表演5 |
30 |
2 |
专科3 |
音乐(非师范) |
舞蹈教育4 |
30 |
3 |
专科 |
音乐(师范) |
钢琴调律与维修5 |
20 |
2 |
专科3 |
音乐(非师范) |
播音与主持艺术5 |
30 |
2 |
专科 |
音乐(非师范) |
美术教育4 |
60 |
3 |
专科3 |
美术(师范) |
工艺美术5 |
30 |
2 |
专科 |
美术(非师范) |
装饰艺术设计5 |
30 |
2 |
专科3 |
美术(非师范) |
应用心理学1 |
40 |
3 |
专科 |
文理兼收(师范) |
合
计 |
1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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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奖学金
学校全面实行专业奖学金制度。凡我校普通师范类学生,在校期间均可申请专业奖学金。奖学金评定以学生综合考评考核结果为依据进行。设四个等级,分别为:一等1200元/年,二等900元/年,三等700元/年,四等500元/年。享受奖学金的学生比例为70%。
五、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
学校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与银行达成协议,向我校学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同时学校建立了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及时了解、掌握经济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受助情况,积极为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学生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得经济上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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