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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2003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校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山丹街1号(校本部)、905号(西区)

【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甘肃省第一所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2年12月,学院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重点建设的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经过46年的发展,学院已成为以工科为主,兼有文、法、经、管、外语等专业门类,培养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的普通高等学校。校园面积357亩,分东、西两个校区。建筑面积18.1万平方米,建有4栋综合教学楼、3栋实验楼,有69个实验室,23个校内实训基地;学生生活及体育设施齐全,有2个标准田径运动场、2座2000个座位的礼堂、大学生活动中心;固定资产1.51亿元,各类教学实训仪器设备总值2600万元,图书馆藏书30余万册;建有计算机校园网络、有线电视网络和千门程控电话通讯网络。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413名,其中:博士2名,硕士76名;教授2名,副教授和高级工程师110名,讲师和工程师259名。有石油化学工程系、机械工程系、电子电气工程系、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汽车工程系、人文社会科学系、外语系和继续教育学院,设有39个专业。学院现有各类在校学生5000余名,面向全国招生。

【层次】高职(专科)

【学习形式】学制三年,全日制。 

【计划形式】统招

【招生专业人数】参见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专业录取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男女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录取规则】(1)、相关科目成绩不作要求;(2)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考虑分数级差;(3)、对加分或降分考生按国家及各省的有关规定执行;(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兼顾考生志愿及相关成绩;(5)、录取批次:按各省招办规定执行。

【录取结果】由各省招生办通过网络或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学院邮寄录取通知书。

【收费标准】按甘肃省财政厅、物价局、教育厅(甘价费〔1999 〕17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按专业不同学费分别为4100--4300元/年,公寓费为700元/年。

【奖学金、助学金及国家助学贷款实施情况】 (1)、国家奖学金一等奖6000元/学年;(2)、学院奖学金受奖面达30%,特等奖5000元/学年;(3)、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单项奖;(4)、对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国家助学贷款、生活补助和勤工助学等形式给予资助。

【其他】学生毕业当年参加甘肃省招生办统一“专升本”入学考试,可升入省内普通高校相关专业继续深造,成绩合格,可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及相应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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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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