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广大考生了解我院2003年招生政策,同时确保我院2003年招生工作在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入学考核形式以文化考试(艺术专业除外)为主的原则下进行,特制定2003年招生章程如下:
一、 学院简介
桂林工学院创建于1956年,原为国家部委所属普通高等院校,1998年改为中央与地方共建。学院座落在桂林市,南邻七星公园,现有十二个系(院),68个本、专科专业,涵盖了资源、土建、材料、环境、电子信息技术、计算机、管理、经济、旅游、外语、艺术等学科专业。其中有省部级重点学科4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5个、硕士点10个。学院以招收本科生为主,同时招收硕士研究生、普通专科生、高职专科生、函授生和夜大生,并与其他院校合招博士生,现有全日制各类学生12000人。
招生部门详细通讯地址:
院本部:广西桂林市七星区建干路12号 招生就业处 邮编:541004 电话:0773—5896575
南宁校区:广西南宁市安吉大道15号 邮编:530001 电话:0771-3133142
网址:
http://www.glite.edu.cn/
二、2003年分专业招生计划
我院2003年计划招生3300人,其中本科2300人(包括国有民办二级学院——博文管理学院400人),普通专科200人、高职专科800人。全国各地分层次分专业分办学地点招生计划最终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三、对考生外语语种的要求
学院受办学条件的限制,在外语语种方面,我院2003年仅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四、对身体状况的要求
1、2003年我院招生的专业均对男女考生比例不加限制。
2、我院各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旅游管理专业因受专业性质所限,还要求考生形体较好,五官端正,男身高170厘米、女身高160厘米以上。
五、录取规则
1、2003年我院招收新生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2、招生录取结果实行公示制度。
3、录取总规则为:在考生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思想政治符合教育部《2003年普通高校 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 补充规定要求的前提条件下,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直至完成计划为止。
4、在考生思想政治、统考成绩、身体条件、志愿顺序相同的情况下,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我院优先录取:获得地(市)级以上各类奖励 者;填报有我院艰苦专业(资源勘查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测绘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的志愿者;数、理、化成绩优秀者。
5、报考我院城市规划、建筑学专业的考生需要一定的绘画基础,新生入学以后,须加试美术素描,不合格者,转入我院相关专业学习。
六、学费标准
1、我院本科(除博文管理学院外)实行学分制,按学分收取学费,各专业的学费标准约为:艺术设计、动画8000元/生·年,建筑学 5000元/生·年,其他专业4000元/生·年;
2、普通专科各专业3000元/生·年,高职专科各专业6500元/生·年。
3、我院博文管理学院今年招生的各专业学费标准为:艺术设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两个专业为15000元/生·年,其他各专业为12000元 /生·年。
4、住宿费按住宿条件分五个档次:300元/生·年、350元/生·年、500元/生·年、600元/生·年。
七、奖学金设置
我院奖学金奖励面为30%,奖励等级分四等:2500元/人·年、1000元/人·年、500元/人年、200元/人·年。
八、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措施
我院具有完整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办法和体系。具体包括:
1、“勤” :已经建立勤工助学基金,并且每年以不低于100万元的速度补充该基金。以“按劳取酬得助,未劳无酬不助”的原则,通 过勤工助学对特困生实施资助。
2、“奖” :指特困生奖学金助学制度。
3、“贷” :学校与银行建立合作关系,银行按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向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各类优惠贷款。
4、“补” :对特困生在一定时期给予无偿资助的助学制度。
5、“缓” :指对家庭确实困难的新生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缓交学费助学制度。
200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