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大资讯 政策法规 高考指南 高考复习指导 保送生专题 民办高校 免费试用 系统功能
全国大学章程 本地大学生章程

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2003年招生章程


  为在招生工作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全称: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校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骖鸾路五号;办学层次为三年制专科;办学类型为公办高等专科学校;全日制学习形式。

第二条 报考条件:因旅游工作的特殊性,考生除须符合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报考条件外,报考艺术设计类专业以外其它专业的男生身高应不低于1.65米,女生身高应不低于1.55米,五官端正,无明显缺陷,乙肝表面抗原(HBsAg)检验呈阴性且肝功能正常。

第三条 录取规则:我校原则上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或招生委员会规定进行录取,同时对一些具体问题规定如下:
  1、报考艺术设计类专业的学生须参加所在省份的美术专业统考。
  2、 报考旅游艺术表演与策划(表演)专业的学生须参加所在省份的音乐类专业统考。
  3、 报考国际导游(出境领队)、旅游英语、应用英语(翻译)、商务英语、旅游日语五个专业的学生须参加当地外语类口试。报考涉外文秘专业的学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应及格。
  4、 所有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5、 录取时不限制男女比例,充分尊重考生填报的志愿,在分数同等的情况下,实行第一志愿优先录取的原则。如第一志愿专业不能满足的,服从调剂的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录取专业,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非第一志愿考生只要达到录取分数线要求即可录取,不强调分数级差。如线上生源不足,我校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适当降分录取。

第四条 学费及住宿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收取。
1、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

(元/年)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

(元/年)

 

旅游英语

旅游管理

商务英语

应用英语(翻译英语)

市场营销

企业管理(旅行社经营管理)

酒店管理

旅游管理(旅游会展策划与管理)

涉外文秘与公共关系

国际导游(出境领队)

3200

旅游资源开发与利用

导游服务与管理

2800

旅游日语

3000

装饰艺术设计

5500

环境艺术设计

装潢艺术设计

6000

动画艺术设计

多媒体艺术设计

旅游艺术表演与策划

7000

导游服务与管理(高职)

旅游英语(高职)

电子商务(高职)

酒店管理(高职)

4500

电子商务

烹饪与餐饮管理

3100

装饰艺术设计(高职)

7000


2、住宿费标准:
(1)校内学生公寓:500-600元/年?人,平均5-10人一室。
(2)大学生公寓城:1200-1500元/年?人,平均2-4人一室。

第五条 对经济困难学生采取的“奖、贷、助、补、减”政策和措施。
1、 奖:(1)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分特、一、二、三等奖,金额为1500元/人、500元/人、250元/人、150元/人,总受奖面为25%,每学期评选一次;(2)刘敦荣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一等奖2名,1200元/人;二等奖2名,1000元/人;三等奖8名,350元/人;(3)自治区政府设立的“春雨奖学金”;(4)国家奖学金。
2、 贷:(1)学校贷学金:分一、二、三等,金额为1000元/年、800元/年、600元/年,总比例为:10%;(2)国家助学贷款:由中国工商银行按有关规定具体实施。
3、 助:学校设立勤工助学中心,学生可通过自己的劳动和服务获得一定收入。
4、 补和减:凡符合我校“特困生划定标准”的,可获得一定补助或学费减免。

第六条 对优秀考生的奖励政策
一等奖:凡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高考分超过本科分数线40分以上者,获奖金额2000元。
二等奖:凡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高考分达本科分数线者,获奖金额1000元。
三等奖:凡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高考分达到专科分数线,且曾获得省级以上各种奖励者,获奖金额800元。
备注:(1)艺术类考生的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要求达到本科分数线,因各省艺术类考试的标准不尽相同,我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
(2)以上各奖项所指的“本科”分数线均为当年考生所在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国立公办全日制非重点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本科分数线。

第七条 学校网址:http://www.glit.edu.cn/
招生咨询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招生咨询电话:0773-5854027 5819912   传真:5854027
通信地址:广西桂林市骖鸾路五号     邮编:541004
以上条款由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

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2003年招生计划表

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

2003-3-29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授权信息发布/清华同方网络教育事业部提供技术支持
Email:[email protected] 京ICP证010213号
服务电话:8008101705.8008100536 (010)62780909转89243.89244.89245.89246.89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