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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广西师范大学创办于1932年,是一所综合性的省属普通高校,坐落在山水甲天下的桂林市,有王城、育才两个校区,占地1250多亩。学校现有16个二级学院、4个校属系、4个公共教研部、1个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和20个校属研究所;现有普通全日制学生14779名,其中本科生10699名,硕士研究生1279名,外国留学生约400多名。学校不仅有一批治学严谨、学术造诣深厚的老教授,而且还有一批站在学科前沿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充满活力的青年教师。在996名专任教师中,有教授109名,副教授299名;博士教师104名,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教师460人,占专任教师的46.1%;教师的平均年龄37.2岁。学校目前有本科专业38个,硕士点33个。

一、录取规则及要求
1 、批次安排情况

( 1 )广西区录取的本科新生分三个批次录取,其中体育类专业和艺术类专业在提前本科批进行;其它专业在第一批(重点本科批)进行,执行一般本科院校的投档分数线;漓江学院(国有民办二级学院)的录取时间安排在第二批(一般本科院校录取批)后期、专科院 校录取批次之前进行,录取分数线由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在普通本科线下另行划定。
( 2 )广西外的考生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所在省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办法进行。

2 、投档比例及考生志愿要求

( 1 )体育、艺术类专业要求线上考生全部投档,其他专业按招生计划数 1 : 1.2 比例投档。
( 2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但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分数要求 高于第一志愿考生的录取分数。

3 、外语语种及其单科成绩要求
  由于我校师资条件有限,目前各专业只能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同时,录取时适当考虑考生的英语科目成绩,对同一分数段的投档考生,英语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 、计划调整原则
( 1 )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 ,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 2 ) 对生源比较充足的热门专业,根据生源情况,在适当调整增加招生计划的同时,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向区招生考试院提出最低录取分数线。

5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
  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参考相关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相应专业。优先录取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的进档考生。

6 、漓江学院(国有民办二级学院)的录取办法
  根据漓江学院是通过引入社会资金和收取学生培养费的方式解决办学经费,并在教师聘任、学生管理、后勤社会化服务等方面按民办机制运作的特殊性,漓江学院录取分数线可低于普通本科院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另行划定。
( 1 )按要求先录取符合条件的、填报有漓江学院志愿的考生;
( 2 )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由学校自主组织符合录取条件的生源;
( 3 )学校自主组织生源时,兼招符合投档条件的各类考试科目组考生。

7 、运动训练专业的录取办法
  运动训练专业实行提前单独考试、单独录取,由学校组织专门机构实施。文化考试由国家体育总局命题并组织考试,体育考试实行统一考试和统一评分标准。文化考试试卷由我校组织评阅。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试成绩统计情况,研究确定文化成绩控制分数线和体育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然后根据考生的综合评价排序择优录取。

8 、关于 " 国家文科基地班 " 和几个特殊专业的录取要求。
( 1 ) " 国家文科基地班 " 所录新生要求考生总分必须达到重点院校批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同时语文和英语的单科成绩要求达到标准分 600 分以上,原始分 120 分以上。
( 2 )体育教育专业新生的录取,按 " 综合考虑文化考试成绩与体育高考成绩、兼顾专项分布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体育高考成 绩优及专项分高的考生 " 的原则进行。
( 3 )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专业按 " 高考综合分或总分达到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 的原则进行录取。
( 4 )学前教育专业所录新生要求具备一定的文艺和艺术基础,不招收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考生。广西的考生必须经过面试,由广西区招生考 试院在录取前提供填报我校该专业的线上考生名单,我校通知考生到录取场点进行面试。面试的内容为:视唱练耳、朗诵、舞蹈、绘 画等。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对少数民族预科班和体育预科班的录取要求。
( 1 )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广西的“老、少、边、山、穷”县招收农业户口的少数民族应届考生,要求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根据生源情况划定,不低于相同科目组普通本科录取分数线 80 分。预科阶段集中广西民族学院预科部学习,经考试成绩合格者,第 二年直升我校本科专业学习,毕业后回原籍工作。
( 2 )体育预科班的录取严格按标准执行,即考生必须有二级以上(含二级)运动员资格且高中阶段在自治区级(含自治区级)体育比赛获个人项目前六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运动员,年龄在20周岁以下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对个别确有专长的考生,经学校体育专家 提出意见,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提交区招生考试院审批录取。

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遵照执行国家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同时建议身材过于矮小,残疾或头脸部有明显缺陷等影响毕业后顺利走上教师工作岗位的考生,不宜填报我校师范专业。

四、漓江学院(国有民办二级学院)学历证书颁发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我校漓江学院属于普通高等学校按照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举办的国有民办二级学院,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毕业证书以广西师范大学本部名义具印颁发。

五、学校地址及联系办法
负责部门:广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址:桂林市育才路15号
邮编:541004 联系电话:0773—5818532
网址:http://www.gxnu.edu.cn/ 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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