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医学院2003年招生章程 |
贵阳医学院始建于1938年,是我国最早的九所国立医学院校之一,学院座落在贵州省贵阳市北京路9号,学院办学性质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现设18个本科专业和4个专科专业,即临床医学、临床医学专业眼耳鼻喉科学方向、临床医学专业神经精神学方向、临床医学专业肿瘤学方向、临床医学专业儿科医学方向、临床医学专业急救医学方向、药学、预防医学、预防医学专业妇幼卫生方向、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口腔医学、麻醉学、法医学、护理学、英语专业医学英语方向、法学专业医事法律方向、生物医学工程等本科专业以及药品营销、医学检验设备维修及营销、临床医学、护理学等专科专业。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招生男女比例不限,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执行,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进档考生的专业按照志愿及分数原则安排,各专业在省外招生学费为4000元/年,杂费各项目以入学须知上的标准为准。为顺利完成2003年度贵阳医学院招生工作,做到对学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贵阳医学院2003年招生工作章程。
一、 成立贵阳医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
二、 工作机构
成立2003年贵阳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监察组、招生录取组、网络系统管理组、秘书行政组、保卫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校网上招生录取工作。
三、 录取工作原则和政策规定
在录取工作中,严格执行省招生办制定的录取原则和政策规定。认真按照贵阳医学院2003年招生计划进行录取,正确处理志愿和分数的关系、正确处理总分与相关科目成绩的关系,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和远程网上录取的办法。
四、 录取工作纪律制度
1、 录取场实行“封闭式”管理;
2、 加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录取场所实行“三公开”、“三监督”制度,即招生计划公开、招生政策公开、考生可公开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或退档原因;接受上级和纪检监督部门的监督、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 参加录取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坚持原则,坚守工作岗位,严肃认真执行招生政策,自觉遵守工作纪律。
招生咨询电话:0851—6908448 6908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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