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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中医学院招生章程


一 总 则

1.本招生章程是我院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规则等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

二 学院概述

2.学院全称:贵阳中医学院。本院是贵州省属公办的一所全日制高等院校,面向全国招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高职)生等。
3.学院分为:南校区、北校区。
 邮政编码:550002。北校区地址:贵阳市富源南路548号;邮政编码:550005。南校区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市东路50号;

三 录取规则

4.学院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的录取办法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录取中,按各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省招生办的有
定行使和履行学院的权力和责任。
5.录取原则和政策规定、录取工作程序、录取工作的纪律规定严格按照各省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工作规则以及各省招生
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制定相应的《贵阳中医学院录取工作规则》。
6.(1)中医学(中医英语方向)、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英语方向)、护理学(护理英语方向)三个专业要求语种英语;其余专业语种不限。
 (2)护理学、护理学(护理英语方向)只招女生;其余专业男女不限。
7.中医学(中医英语方向)与大连外国语学院合办,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英语方向)、护理学(护理英语方向)与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合办,学制6年;该三个专业前两年在对方学校学习英语,后四年在贵阳中医学院学习医学或护理学知识。法学(医事法律方向)与贵州大学合办。中医学(医用计算机方向)与贵州民族学院合办。中医学应用心理学双学位班,学制6年,毕业授予双学士学位。
8.其它专业无特殊要求和说明。
9.在校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享受奖学金。学院设置的奖学金主要有:
 (1)优秀学生奖学金,设有一、二、三等奖;
 (2)单项奖学金,包括优秀新生奖、单科成绩奖、社会工作优秀奖几项;
 (3)其它奖学金。
10.对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将采取多种办法帮助其完成学业。主要的办法有:
 (1)国家助学贷款,以帮助贫困学生缴纳学费和获取基本的学习生活费用;
 (2)各种勤工助学活动,以帮助贫困学生获得部分学习生活费用。

四 招生计划

11.招生计划: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专业和计划数执行。具体招生计划见每年招生计划表。

五 体检标准和收费标准

12.录取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发高考体检标准统一执行。
13.收费标准按照贵州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市东路50号
邮政编码:550002
联系电话(传真):0851- 5930605、5929169
联系人:王念屏、刘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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