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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招生章程


院校名称(盖章):湖北经济学院

校代号:11958 (国家) 4430(湖北)

层次:本科 性质:省属公办 类型:经济类

网址: http://www.hbue.edu.cn/

联系电话:027-86783255 027-86771035

办学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69号

  湖北经济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一所湖北省属经济类普通本科院校,由原湖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武汉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湖北省计划管理干部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分为东湖、洪山、武昌三个校区。

  学院设有经贸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政法学系(东湖校区),会计学院、经济信息系、计算机与电子科学系、旅游系(洪山校区),金融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系、外语系、艺术与传播学系(武昌校区),法商学院(二级学院)等5个学院和7个直属系以及体育教学部共13个教学单位。开办20余个本科专业或专业方向,40余个专科专业。涉及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工学、法学、文学等六大学科门类。全院共有教师576名,其中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165名,目前,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12000余人。2003年学院面向湖北、广东、福建、江苏、浙江、云南、四川、海南、湖南、山东、辽宁、安徽、河南、广西、新疆等15个省(区)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5000名。

  为了适应未来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学院已基本完成了武昌藏龙岛新校区的选址、征地和校园规划设计工作,新校区的占地面积约2200亩,计划在近期动工兴建,2004年9月预计将有5000名学生能够进入新校区学习和生活。

录取规则:
(一)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旅游类专业(烹饪专业除外)要求考生五官端正,身材均称。
(二)广告学、广告设计专业限招艺术考生,数学成绩计入总分。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本省艺术本、专科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与文化成绩各50%的比例择优录取。
(三)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小语种考生改学英语。
(四)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录取时参考英语单科成绩。一般不低于100分。
(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接受第二、第三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在分专业时,将以15分的级差标准予以安排。
(六)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将以加分、降分后的分数进行专业安排。
(七)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收费标准及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情况
(一) 本科学费标准 :3600-4680元/年, 艺术专业10350元/年;
  专科(高职)学费标准 :5000元/年,艺术专业7700元/年; 二级学院学费标准:10000-12000元/年。 住宿费标准:600—1000元/年。(收费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的正式批文为准)。
(二)学校为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比例为在校学生总人数的30%。具体办法参照《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暂行办法》。
(三)学校帮助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所贷款利息由财政贴息50%,个人负担50%。
(四)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通过勤工助学获取劳动报酬。报酬金额为每月100元—200元。

湖北经济学院招生与毕业生就业指导处负责本章程的解释和向考生及社会提供招生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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