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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师范学院200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黄冈师范学院 院校代码:10514
  法人代表:尚 钢

二、学校地理位置:
  黄冈师范学院坐落于风景秀丽的历史文化名城黄州,位于东坡赤壁山麓、鄂黄长江大桥之畔,西接武汉,东连九江,京九线、沪蓉高速公路、106国道、长江黄金水道贯穿全境,交通便捷。

三、办学层次:四年制本科

四、办学性质:国务院批准设置的湖北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

五、招生计划:
  2003年黄冈师范学院面向全国二十五个省、市、区共计划招生3020人,其中本科2220人(含二级学院计划260人),专科800人(含二级学院计划100人)。详细分科类计划见省、市、区的招生报。
六、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必须兼顾教师职业的特殊要求;新生报到时,将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2、报考我院非外语专业考生的外语语种仅限英语。
  3、我院对考生男女比例不作限制。
七、录取规则:
  1、报考黄冈师范学院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持有本院发给的专业合格通知单。
  2、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择优录取第二志愿、第三志愿考生,第一、二志愿之间与第二、三志愿之间分数级差均为20分。
  3、考生的专业安排依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总分高低依次录取;调剂志愿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
  4、我院认定国家政策规定的加分或降分标准。

八、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按照湖北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见各省(市)招生管理部门向考生公布的情况。

九、奖学金:
  1、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在校学业成绩和综合评定;一等奖学金为每生每年500元,占学生总数的10%;二等奖学金为每生每年300元,占学生总数的15%。
  2、单项特殊奖学金:奖励在学习、科研、社会工作、文娱体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重奖在研究生考试、全国全省各类竞赛活动中取得好成绩的学生;获国家一等奖2000元/人、二等奖1000元/人,获省级一等奖800元/人,省级二等奖500元/人,其余奖金不等。

十、助学方式:
  1、助学贷款:我院与中国工商银行黄冈市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黄冈市分行签订了贷款合作协议;在校学生只要符合条件,手续齐全,均可办理助学贷款。
  2、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我院设有阳光助学基金和勤工助学基金,对特困生提供专项补助;同时为特困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入校后,可向学生工作处提出申请。

十一、报到注册:
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因事因病必须请假,超过一周不到者,入学资格将被视作自动放弃。

十二、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胜利街95号
电 话:0713——8616617 联系人:徐德平 兰智高
传 真:0713——8662677 邮政编码:438000
电子邮件:mailto:LAN¡ª[email protected]
网 址:http//www.hgn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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