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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 基本概况

  校  名: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的前身是始建于1953年的武汉电力学校。伴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发展,学校革故鼎新,继往开来,现已成为一所具有较强实力的普通高等学校。2002年4月,经湖北省政府批准,建立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由湖北省电力公司主管。

二. 招生条件

  对新生主体状况的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招生录取时,考生男女性别不限。

三. 录取规则

(一)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情况下,接受第二,第三志愿考生,无级差要求。

(二) 进档考生划分专业时,在报考同一类专业的考生中,我校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在分专业时,将一15分的级差标准予以安排。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将以加分,降分后的分数进行安排。

(三) 对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在其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学校将予以退档处理。

四. 收费标准及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情况

(一) 学费标准:4000年/年住宿标准:800元/年(收费标准以湖北物价局的正式批文为准)

(二) 学校奖励勤奋好学的学生,资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实行奖,助,贷,减,免等扶助措施,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发给教育奖励基金奖,特优生奖,三好学生奖等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五. 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7884518,87863541

传 真:027-87884518

学院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89号

邮政编码:43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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