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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学院招生章程


一、 学校名称 咸宁学院

二、 学校代码 10927

三、学校概况
  咸宁学院是一所具有悠久历史的湖北省省属普通高校,直属湖北省教育厅领导,坐落于鄂南淦水之滨、凤凰山麓,毗邻著名的古战场赤壁和北伐重镇汀泗桥。北邻武汉70公里,南距岳阳120公里。京广铁路、107国道和京珠高速公路贯穿市境。

学院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永安大道71号

邮 编:437005

联系电话:0715-8338004(校办)8338003(招办)8341067(传)

网 址:http://www.xntc.edu.cn/

E-mail: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四、招生人数及收费标准:
  2002年咸宁学院招生3800人,其中普通本科1700人、专科1800人、二级学院300人。
各专业收费标准:
本科:美术学专业每学年学费9000元;临床医学、临床药学、医学影像学、口腔医学、生物医学工程、 计算机科学技术专业每学年学费4680元;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英语专业每学年学费4140元;其它专业每生每年3600元。
专科:艺术专业每学年学费7500元;计算机专业、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每学年学费3600元;英语专业每生每年3100元;其它非师范专业每学年学费3100元,师范专业每学年学费2700元;中职生各专业每生每年4500元。
二级学院收费标准:各专业均为12000元
学生住宿条件:4-5人间(带卫生间)收费1200元/年;
6人间(带卫生间)收费800元/年
8人间(不带卫生间)收费500元/年
各项杂费(教材费500元;上机费300元;公寓生活用品费350元;洗涤费本科240元、专科180元;保险费本科120元(医学本科150元)、专科90元;校服及军训服130元;医学类工作服(二套)60元;体检费50元、户籍迁转费50元、电影专科60元、本科80元;证件费30元;食堂IC卡工本费10元。)共计本科1860元(医学类本科1950元)、专科1750元(医学类专科1810)。(一次性交清)

五、录取规则:
  1、无相关科目成绩和加试成绩。
  2、艺术类专业考生,数学成绩计入总分。(山东籍考生除外)河南省考生除认可我校发放的专业合格证外,亦认可省内联考合格证。
  3、第一志愿充足时,以录取第一志愿为主,生源不足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首先考虑考生的学校志愿,各专业按考生的第一志愿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志愿不足时按第二志愿依成绩排序,仍不足时按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考分高低排序安排。
  5、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录取时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对于特长生,优先录取。
  6、护理学限招女生。

六、为了帮助家庭困难而又勤奋学习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制订了贷、奖、助学金等有关办法,并为学生创造多种勤工助学机会。我院鼓励贫困学生在生源所在地申请助学贷款,凭贷款合同及付息凭证学院全额贴息。学院对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学生及其他家庭确实特别困难的学生实行酌情免收或减收学费政策。

七、未尽事宜按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录取办法办理。

八、考生进入我校依咸宁学院学生奖惩办法的相关条例进行管理。

咸宁学院
二〇〇三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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