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咸宁教育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专科独立招生资格、公办性质的高等院校
(部标代码50769,校址:湖北省咸宁市温泉万年路教院巷六号)。
第二条 我院2003年招生总计划3300人,各专业人数分布如下:
师范类专业: (文史)汉语言文学教育113人、英语教育110人;(理工)农艺教育228人、园艺教育42人;
非师范类专业:(文史)法学181人、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192人、汉语言文学245人、应用英语309人、经济信息管理与计算机应用140人、会计电算化174人;(理工)生物科学183人、应用电子技术283人、计算机及应用279人、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162人、现代园艺技术174人、经济信息管理与计算机应用186人、会计电算化159人;美术装潢设计140人(艺术文72、艺术理68)
第三条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其身体健康状况严格按教育部等相关部门的文件通知要求执行。录取时,各专业无加试和相关要求,男女比例不限,不设分数级差,所有进档考生(包括加分或降分的考生)的专业按其成绩、志愿顺序安排。
第四条 新生收费标准严格按省教育厅、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五条 我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和勤工俭学制度。每学期,对于学习成绩优秀、各方面表现良好的学生,按学生总数的30%颁发一、二、三等奖学金;另外,还设立勤工俭学岗位,以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六条 招生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0715-8259788 8043139 8259819(传真)
2、学院网址:
http://www.xnec.net.cn/
3、邮件地址: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