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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1、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位于湖北省汉江明珠——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丹江口市,近依世界文化遗产——道教圣地武当山,毗邻新型汽车城十堰市,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创立于1954年的郧阳师范学校,1975年开办大专班,1977年为华中师范学院郧阳分院,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郧阳师范专科学校,1993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改为现名。
  2、学校是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设有中文、政史、英语、数学、物理、化学、体育、艺术、计算机、教育信息技术,基础部等11个系(部)24个专业。学校现有在校生6000余人,教授、副教授100余人,博士后、博士、硕士研究生70余人。聘有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校30余名知名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并有多名外籍教师常年在校任教。
  3、学校是武汉大学的协作学校,与武汉大学开办“3+2”模式班,选派优秀毕业生参加武汉大学选拔考试,合格者被录取到武汉大学插班学习两年,获得武汉大学普通本科文凭。学校有“2+2”升本模式,即按省教育厅政策规定推荐二年级优秀学生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合格者被录取到其他本科院校续读两年,由本科院校颁发普通本科文凭。部分专科毕业生还可以通过“3+1”升读本科。
  4、收费标准:⑴学费:艺术类专业6750元/年,计算机类专业、电子类专业3500元/年,其他专业2700元/年,招收的中职类考生4000元/年;⑵住宿费:500—1000元/年;⑶其他:书费三年共800元(毕业时统一结算,多退少补),公寓用品购置费350元/生。
  5、为保证贫困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学校设立“郧阳师专爱心贫困助学基金”,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及有关单位审核,批准发放。学校还通过贷、减、免、缓、酬、补等多种办法解决贫困生的求学困难,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6、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学校设立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年、二等奖800元/年、三等奖400元/年;在校学生还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一等奖6000元/年、二等奖4000元/年;同时学校还设有勤工助学岗位,每个岗位每生可获劳动报酬2000元/年。
  7、录取时,采取院校志愿按志愿清、专业志愿按分数优先的原则。第一志愿充足不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对加分或减分投档考生,按实际成绩优先的原则处理;所有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8、各专业外语语种只招收英语考生,男女比例不限,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不作特殊要求,身体须符合国家相关专业的标准。

  校长李生德率全体师生员工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


  郧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校长: 李生德

  2003年3月12日

  联系方式: http://www.yytc.net.cn
  E-mail:[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719-5252457 传 真:0719-5252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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