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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章程 本地大学生章程

中南民族大学2003年普通本、预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中南民族大学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下属的全日制多学科综合性大学,校址在武汉市洪山区民院路5号,学校代码为10524,法人代表为陈达云校长,学校性质为公办。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一条 除湖北省和美术类专业以外,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的有关政策,本校本科各专业主要招收少数民族考生。预科计划只招少数民族考生。
第二条 本科新生的录取原则:德、智、体全面考察,志愿优先,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数录取。专业分配时,成绩优先。
第三条 艺术设计专业的录取原则:取得本校专业合格证,文化成绩在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资格线以上,其中外语成绩在50分以上者,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按6:4的比重计算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不招理科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文化成绩总分。
第四条 本校对各省、市、自治区的投档比例要求是:1:1.2。
第五条 如第一志愿生源充足,本校不考虑录取第二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六条 本校录取考生无外语语种要求,但新生进校后本校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对录取的高考以少数民族语文答卷的考生,本校无法提供相应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
第七条 本校录取新生无男女比例和应届、往届生限制。
第八条 录取新生的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三章 附则
第九条 本校学费及住宿收费标准见附表。
第十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各专业和预科招生工作。民营机制的二级学院——国际工商学院的招生章程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校招生办公室。校招办咨询电话:027-87532013。学校网址:http://www.scuec.edu.cn/


学费及住宿收费标准

    业    名     称

层次

学费标准

住宿费标准

经济学、金融学、保险、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广告学、社会工作、社会学、环境工程、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应用化学、材料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市场营销、劳动与社会保障、数学与应用数学、预科

本科

3600元/年

600元/年(普通宿舍)

1200元/年(学生公寓

国际经济与贸易、法学、英语、日语、生物医学工程、生物技术、生物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商务

本科

4140元/年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

本科

4680元/年

艺术设计

本科

9000元/年

民族学

本科

(免收学费)

    注:新生的其它收费项目:本科教材费1000元,预科教材费200元(毕业、结业时结算,多退少补),本科军训服装鞋帽费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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