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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校名: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国家代码:11329)。

校址 :河南省新乡市北干道东段 (邮政编码:453002)。

学校性质与办学层次:河南省属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制:三年

  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我校2003年计划招生3600人。另有调节计划720人,共计4320人,生源定在河南省等国内26个省(市、自治区)。
  对实行“3+综合+1”考试制度的省(市、自治区),考生加试科目不予限制;对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考试制度的省(市、自治区),按文理分科招生;对实行“3+2”考试制度的省(市、自治区),按其规定招生。外语语种为英语。
  录取批次:原则上定在高等专科第一批。生源省的教育厅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批次录取。我校对在投档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调档。其中对非第一志愿考生,不按志愿级差进行调档;调档比例为1:1.2;生源省(市、自治区)对调档比例有不同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对进档考生实行德、智、体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进档考生录取后的专业,按“专业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 本校招生不定男女生比例。学校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国家体检标准执行; 对国家规定予以照顾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上照顾分后的总分数对待。
  考生被我校录取后,我校向考生寄发加盖“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专用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根据国家教育部的规定,该通知书的上方印有“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字样,不再加盖省(市、自治区)招生专用章。考生亦可通过当地招生部门安排的公示渠道查询和了解录取结果。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学费标准:艺术类专业约4500元/学年,其他专业为约4000元/学年(具体收费标准待定)。
  对在我校学习的学生,家庭经济确实困难且各方面表现较好的,为保证其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我校实行如下三种救助或奖励措施:一是学校协助其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二是对经济困难学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三是对综合成绩优异或某些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分别设有:综合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
  新生到校报到后,需接受学校的政治、文化、身体复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新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联系人:许振兴 邮政编码:45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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