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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洛阳大学招生录取规则

  1.学校全称:洛阳大学 学校部委码:11070
  2.校  址:河南省洛阳市大学路1号 邮政编码: 471023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层次:专科
  5.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外语语种不限,但本校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3)男女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体检标准,要求达到合格。
  (5)录取具体方式:
  A.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B.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D.艺术类专业加试:洛阳大学2003年在全国各省不再单独组织专业加试,艺术类考生录取时以考生所在省的艺术类加试成绩为依据。
  6.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379-5620136
  (2)传真:0379-5620200
  (3)联系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大学路1号
  (4)E-mail地址:[email protected]
  (5)院校网址:http://www.lyu.edu.cn/
  学校招生负责人:张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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