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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工学院招生章程



一. 校名、校址 :
  校名:平顶山工学院(原河南城建高等专科学校)。
  校址:东校区位于平顶山市湛南路东段,西校区位于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学校占地面积1353亩。

二.办学性质:平顶山工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

三.人才培养目标: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生产、建设、管理第一线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

四.2003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见附表

五.录取原则及录取结果公布:平顶山工学院录取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招招生考试,符合当地录取要求,身体健康,按志愿以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录取。录取结果以加盖平顶山工学院招生办公室公章的正式录取通知书及加盖当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录取专用章的录取审批表为准。

六.收费标准:本科生学费: 专科生学费不高于4000元/生.年。
  住宿费:四人间公寓 900元/生.年 八人间公寓 400元/生.年
  教材费:200元/生.年,一次性交清,毕业时按实际费用多退少补
  其他费用:以入学须知,按国家有关收费政策执行

七.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及勤工助学情况
  1. 国家奖学金:一等奖学金6000元/年;二等奖学金4000元/年.且获奖学生减免一年学费.
  2. 新生入学奖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到校报到后,以高考成绩为基础评定入学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5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500元。
  3. 综合奖学金(受奖面30%):一等奖学金1500元/年;二等奖学金1000元/年;三等奖学金500元/年.
  4. 国家助学贷款:少数家庭特别困难,无力完成学业的学生,入学时可凭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三级贫困证明材料,到校申请,通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办法获得贷款,完成学业。
  5. 勤工助学:学校专门成立了大学生服务中心,在校期间学生可通过劳动获得一定报酬,支付生活、学习费用。
  6. 困难补助及减、免、缓交学费:学院每年两次对贫困生进行困难补助,对特别困难的学生定期予以补助。对因家庭特别困难或特殊原因无力缴纳学费的学生,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减、免、缓交学费。

平顶山工学院招生及就业指导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5-3673520、3673530 传真 0375-3673521
网 址:http://zsjy.hncj.edu.cn/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备 注: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及勤工助学情况请咨询院学生处0375-367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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