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更加规范,保证我校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教育部《200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我校200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全称:平顶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地址、网址及邮编:河南省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40号
http://www.pdsnc.edu.cn/ 467000
3.层次:三年制专科
4.办学性质:公办
二、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1.以河南省招办公布的为准。
2.学费:文科专业3600元/年,理科专业4000元/年,艺术类专业5000元/年。
3.住宿费:400元/年。
三、帮助贫困生措施:
1.帮助联系落实助学贷款
2.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3.社会及学校师生员工捐款救济
4.设有“贫困生补助金”
四、招生录取规定:
1.录取条件:
(1)2003年参加普通高招考试的高中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力)
(2)思想政治品德经原单位(学校)考核合格
(3)身体条件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标准》准执行
(4)高考成绩达到省定专科录取分数线以上
2.录取规则:
(1)按考生报考志愿由全省统一择优录取:首先从第一志愿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第一志愿录取未满,则依次录取第二、第
1111 三……志愿考生
(2)无相关考试科目成绩和加试要求;接收非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3)加分考生以加分后成绩排队,降分考生以其所在地分数线为准录取
(4)进档考生专业的确定:首先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该专业录满后按考生第二、第三……专业志愿调剂录取。
3.操作办法:按省招办规定的操作办法执行
联系人:王孟洲
联系电话:0375—4910160
平顶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0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