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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职工医学院2003年普通专科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河南职工医学院始创于1952年,是经河南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惟一一所省卫生厅主管的医学高等专科学校。50年来,学院注重教育教学质量,积累了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已培养出2万多名合格的医疗卫生技术及管理人才。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医学专科教育体系,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曾被国家教委授予"优秀学校"荣誉称号。学院老校区位于郑州市行政区,新校区位于郑州市双湖经济开发区,共占地1080亩。新校区有布局合理,建筑新颖,设施齐全的现代化的教学楼群、实验楼群、信息中心大楼、图书馆和学生生活园区,校园环境优美,生态、人文、励志特点尽显。 学院有一支医、教、研及管理等综合能力很强的教职工队伍,其中具有教授、副教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研究员、副研究员)职称及双职称人员100多人,许多担任全国及全省专业委员会的主委、副主委。现开设临床医学、妇幼卫生、全科医学、预防医学、卫生管理、高级护理、医学检验、医学美容、输血医学等9个医学及相关医学类专业,在校生4800多人。
  二、2003年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专业 计划招生 学制 科类 形式 学历层次 选考、兼招科目 备 注
  高级护理 440 3 医学 脱产 专科 不 限 含对口招生200人
  医学检验 150 3 医学 脱产 专科 不 限 含对口招生 60人
  美容医学 110 3 医学 脱产 专科 不 限 含对口招生 50人
  三、录取规则
  在河南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和按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录取结果通过河南省招生委员会指定的网络发布。
  五、奖学金与助学办法
  学院为激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设置了一、二、三等奖学金,并为贫困生与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及困难补助。
  六、毕业待遇
  学生学完规定课程,经考试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国家承认专科学历,并由省毕业生调配部门发给《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享受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学院为毕业学生提供就业指导,以及利用我院为卫生厅直属高校的优势,积极向各省直及市地医疗卫生单位推荐就业,并组织学生参加"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主择业"人才交流活动。
  七、毕业生升学途径
  学院具有推荐优秀毕业生直接升入本科院校继续深造的资格,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推荐优秀毕业生参加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院校后仍享受国家统招生待遇。
  八、收费标准
  学 费:各专业每学年4300元(每学年开学时交付)。
  住宿费: 按物价部门核准的价格执行。
  书 费:各专业入学时一次性预交800元,毕业时结算。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电话:(0371) 5585516 5585426 5585347
  邮政编码:450003
  地 址:郑州市纬五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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