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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章程 本地大学生章程

郑州大学2003年招生章程


一、办学地点:
  河南省郑州市大学路75号(南校区)
  河南省郑州市文化路97号(工学院)
  河南省郑州市大学路40号(医学院)
  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号(新校区)

二、办学性质、办学特点、办学条件
  经教育部批准,新的郑州大学于2000年7月10日成立,由原郑州大学、郑州工业大学、河南医科大学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理、工、医、文、史、哲、法、经、管、教等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郑州大学现包括南校区、工学院、医学院、新校区,还合作兴办有升达经贸管理学院、西亚斯国际学院、体育学院。总占地面积9065亩,校舍建筑面积151.2万平方米。其中,新校区占地4262亩,计划投资19亿元,规划建筑面积143万平方米,一期工程建筑面积15.7万平方米,已于2002年9月投入使用。学校基础设施完善,办学条件优越,学校设有39个院系,81个本科专业,8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学校现有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6个,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技术研究推广中心1个,省级重点学科3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2个,省高校重点学科开放实验室4个,具有较强的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科技开发能力。
  郑州大学师资力量雄厚,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50301人,其中博士生229人,硕士生2479人,本科生41797人,专科生5796人,在校外国留学生382人。校本部在岗教职工5447人,其中专任教师2313人,两院院士6人,教授292人,副教授906人,博士生导师83人,硕士生导师993人,师资队伍中360人具有博士学位,1198人具有硕士学位。

三、录取规则:
  1、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按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完成招生计划。
  3、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所有专业体检要求按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所有专业收费标准按照本省政府指定标准执行。国防生只招男生,其余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4、对报考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学校将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对不服从调剂及因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学校将考虑给予退档。
  5、郑州大学是河南省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体育尖子将按国家有关政策特招。
  6、根据国家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学校建立了奖助学、勤工俭学基金、特别困难学生扶助国家助学贷款等多元化体系,确保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7、录取方式:远程网上录取。
  8、录取结果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指定的网络发布。

电 话:0371-7767059
传 真:0371-7767183
网 址:http://www.zzu.edu.cn/
地 址:郑州市大学路75号
邮 编:450052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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