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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和行为,保障我院及考生的合法权益,体现依法治招的精神。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学 院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号。 办 学 地 点: 黑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院区。
  第三条 我院是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省财政厅全额拨款的公办院校。
  第四条 学院集经、工、管于一体,学科齐全。经多年办学实践,已经形成了以学历教育为基础,以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为重点,技术性、应用型、地方化、开放式的办学特色。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院各专业招生数、学制、科类及学费。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数 科类 每年学费
  1 保 险 3年 25 文理兼招 5500元
  2 国际商务 3年 57 文理兼招 5500元
  3 证券投资 3年 48 文理兼招 5500元
  4 市场营销 3年 40 文理兼招 5500元
  5 电子商务 3年 20 文理兼招 5500元
  6 房地产及物业管理 3年 20 文理兼招 5500元
  7 会计电算化 3年 60 文理兼招 5500元
  8 涉外会计 3年 20 文理兼招 5500元
  9 旅游与酒店管理 3年 50 文理兼招 5500元
  10 城市热能环境工程 3年 25 理 5500元
  11 自动化仪表及应用 3年 20 理 5500元
  12 电子技术应用 3年 30 理 5500元
  13 计算机应用与维护 3年 60 理 5500元
  14 文秘办公自动化 3年 40 文理兼招 5500元
  15 旅游英语 3年 30 文理兼招 5500元
  16 商务英语 3年 70 文理兼招 5500元
  17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3年 20 理 5500元
  18 数控技术及应用 3年 35 理 5500元
  19 电气运行与控制 3年 25 理 5500元
  20 广告策划与设计 3年 15 文理兼招 5500元
  21 工程造价 3年 20 理 5500元
  22 公共事业管理 3年 25 文理兼招 5500元
  23 电子信息工程 3年 20 理 5500元
  24计算机辅助机电设计 3年 25 理 5500元
  第六条 旅游英语、商务英语专业限招英语类考生。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将考生按所报志愿分类,超过专业计划数的考生滤出后,按考分高低优先考虑其下一个志愿。将服从调剂且还未确定专业的考生,按考分由高到低,按预先设置的专业热门程度,将其调剂到缺额专业中。
  第八条 录取工作人员按省招生办和学院要求,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提高录取工作透明度。
  第九条 录取结果将按考生信息采集表提供的地址邮寄考生录取通知书。对未及时收到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可在报到后由学院招生办电话通知一次。考生也可以通过省招生办网站或省招生办指定的信息查询电话进行查询。

  第四章 奖学金管理
  第十条 奖学金每学期评选一次。凡取得我院学籍,在校学习一学期以上的普招高职学生均有获得奖学金的资格。
  第十一条 等级及评定比例
  一等奖学金金额为500元,占班级人数的5%,二等奖学金金额为300元,占班级人数的10%,三等奖学金金额为100元,占班级人数的10%。
  第十二条 评选办法:各班级每学期初要按条例对学生进行计分排队,按规定的比例和标准提出获奖学金学生名单,报所在系(部),由系(部)统一报学工处审核。

  第五章 贷学金管理
  第十三条 按省政府黑政办发[2002]15号文件精神,对我院高职学生实行贷学金制度。
  第十四条 根据规定,按在校学生总数的15%,每人每学年不超过5000元的贷款数额,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报经办银行批准。
  第十五条 学生所借贷款本息原则上须在毕业后4年内还清。财政部门付国家助学贷款在贷款期限内贴息50%,剩余的50%利息由学生个人负担。
  第六章 勤工助学的管理
  第十六条 学院从学生的学费中提取1%,作为勤工助学基金,资助贫困学生学习及生活使用。
  第十七条 学院广泛开展扶贫助困学生活动,采取“结帮扶对子”、捐款等形式,帮助特困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
  第十八条 学院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尽快为学生办理银行助学贷款,并争取增加贷款额度。
  第十九条 学院有关部门尽可能创造条件为特困生提供工作岗位。学院鼓励并支持特困生业余时间到社会打工。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学院联系电话:
  0451—6662935(招生办主任) 0451—6674287 2455101(招生办)
  传真:0451—6662074 邮政编码:150080
  学院网址:http://www.hcic.gov.cn/
  昼夜语音服务电话:0451--6681637
  第二十一条 以上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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