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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学校名称: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机电系办学地点在东京城校区)。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层次为专科。
  学校概况:学校是2001年3月经黑龙江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由原国家重点中专牡丹江林业学校、牡丹江林业师范学校等五所院校合并组建,隶属于黑龙江省森林工业总局。现设林业资源系、森林工业系、信息工程系、道桥与建工系、经济管理系、机电系、政法系、高等师范部、基础部、培训部、等七系三部,是一所集生物工程、森工、应用工程、信息工程、财经、师范于一体的多学科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现有教职工669人,其中专任教师339人,有教授、副教授以上职称157人。在校生4100人。
  
  办学条件:学院办学条件优越,教学设施完备,占地面积4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有独立的图书馆舍,馆藏图书28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600余万元。有现代化的计算机中心、多媒体教室、网络实验室、CAD实验室、演播室、多功能电教室、多媒体语音室、汽车电气诊断、电工、电子、木材加工、力学、木制品涂饰实验室、植物组织培养、程控交换、数字通信、会计电算等77个实验室;校园内有标准的田径运动场、礼堂等配套的文体设施,树木标本园有400多树种10万余株,青梅校区有实验林地5千公顷;学院还拥有先进的电视演播系统,外语语音教学系统,多媒体教学系统,校园网络系统等现代化教学、管理设施,完全可以满足各科类教学实训的需要。学院校园建设布局有序,绿草如茵,环境优雅,素有“丹江第一园”的美誉,2002年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省级花园式单位。
  
  办学特色:学校实行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的双证书制度,注重学生实际动手能力的培养、注重教育质量的提高,学校有林业(天然林业保护工程方向)、园林与花卉、木材加工(家俱与室内装饰方向)三个省级重点试点专业。依托企业办教育,走校企联合之路是我们的办学理念;满足市场需求,培养特色人才是我们的办学目标;
  
  就业指导:学校加大对毕业生就业指导的工作力度,加强与省内外人事、人才、企业等用人单位的联系与合作,扩大毕业生就业渠道。园林与花卉、家具与室内装饰、道路与桥梁施工、市政工程等专业毕业生供不应求,本专业岗位一次就业率达到100%。全校毕业生推荐率100%,就业率87、6%。
  招生专业及计划:(见附表)
  录取规则:我校在省外实行网上录取,录取原则根据各省招生办录取的有关规定执行。对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一志愿录取,对非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专业志愿和各专业生源情况录取,生源不足降段录取。无外语和男女比例要求。
  有关说明:
  * 我校是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享受和执行全国高校统一的各项政策,已建立起中专升高职、高职升本科的“立交桥”。高职专科学生毕业时可自愿申请,学校推荐经考试合格升到省内大学本科院校学习深造。
  * 学校设立学习奖学金,成立了“特困学生工作委员会”,符合条件的特困学生入学后可享受国家对特困学生的助学贷款政策,同时为特困学生创造提供了勤工助学的方便条件。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15号 邮编:157011
  免费咨询热线:0453-8008982285 传真:0453--6592172
  电话:0453-6599285 6591587 6591557
  网址:http://www.hljlzy.com/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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