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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03年招生章程


  【学院概况】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是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院始建于1958年,坐落在黑龙江省东南部的国际旅游名城―牡丹江市。她历史悠久、环境幽雅、设施齐备、师资雄厚,以一流的环境、一流的设施、一流的师资、一流的管理、一流的质量闻名全国,素有“管理人才的摇篮,科技专家的沃土”之称。
  
  学院占地12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3.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2亿元,设有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公寓楼、图书馆、俱乐部、餐饮部等一应俱全,共有教学实验室、专业教室、电化教室和标本室等55个。现代化的图书馆藏书15.8万册,电子读物3.93万种,宽带网覆盖整个校园。学院设有农业经济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制药技术、财务会计、绿色食品生产与经营、畜牧兽医、旅游管理、商务英语等15个专业群,44个专业化方向,面向全国招生。
  
  学院现有在校生4316人,教职工362人,其中专任教师176名,硕士研究生54人,省级学术带头人4人,高级职称教师76人,中级职称教师80人。近年来,教师共承担和完成国家级课题研究12项,省级科研课题18项,主编、主审和参编全国和省内统编教材35种,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和学术会议上公开发表论文303篇,有二十多项科研成果获省、市级优秀科研成果奖,为全国经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学院拥有全省一流的产业化实训基地,通过国家GMP质量认证的院办企业--牡丹江温春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双鹤药业集团子公司),拥有近亿元资产,年创利税能力上千万元,是制药类、管理类、信息类和财经类专业学生的院内实训基地。占地面积77公顷的农科教服务中心,是牡丹江市的高科技农业示范园区,也是种植类和养殖类专业学生的院内实训基地。学院与北京双鹤药业集团总部、牡丹江农业科学研究所、富尔农艺所、桂林阳朔山水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百余家单位签订学生顶岗实习和就业协议,建立了较完备的院外教学基地,满足了学生顶岗实习、练功和就业的需要。学院还与英国皇家农业大学、黑龙江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吉林大学、牡丹江医学院等9所高校联合办学,架起了高职专科学生升本科院校的立交桥。
  
  学院经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已取得了辉煌的成绩,先后荣获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全国农业教育改革先进单位,农业部A等一级院校,省级花园式单位、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和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称号。
  
  目前,全体教职员工正以饱满的热情,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努力求索,谋求更大发展,再创学院辉煌!
  
  【招生对象】面向全国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面向黑龙江省招收应、往届中职(普通中专、职高、中师、技工和成人中专)毕业生。
  【收费标准】学院严格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核定的专科收费标准收费,黑龙江省考生学费4500-6000元/年,其它省、自治区的考生学费3000-3200元/;学院设有奖学金,分五个奖励等级,根据学习成绩3000-200元/年不等;学院实行公寓化管理,住宿费800元/年;对特困学生实行补助,帮助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解决助学贷款,不让一个贫困生辍学。
  【录取规则】学院严格执行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及规定,认真贯彻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规则。
  1、 按考生填报志愿顺序录取,即优先录取填报我院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录取计划人数时,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此类推。
  2、 按计划招生人数1:1.2比例提档,从提档考生中根据考分高低及综合条件,择优录取。
  3、 如遇考生总分相同,其他条件相当,又不能全部录取时,按语、数、外单科成绩高低、综合素质高低、是否具有特长等条件综合排序,确定录取名单。
  4、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性别不限。
  5、 报考我院考生要求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其他要求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录取结果】录取结果通过学院网站发布,考生可进行网上查徇,同时在院内张榜公布。
  【毕业待遇】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由黑龙江省教育厅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并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
  【就业去向】升学-学生在校学习两年或三年,可参加全省高校统一组织的专科升本科考试,直接升入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本科院校学习,毕业颁发学习院校的国家承认并电子注册的大学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及就业报到证。函授-学生入学后,可直接参加学院组织的全国成人高考,函授大学本科,毕业时发函授大学的国家承认并电子注册的本科毕业证。留学-我院与英国皇家农业大学签订联合办学协议,学生在学院学习两年后,英语水平达到大学四级,可申请到英国皇家农业大学留学两年,成绩合格,可获得该校国际承认的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就业-我院已与省内外百余家用人单位签订用人协议,形成稳定可靠的就业网络,全面负责毕业生就业推荐和安置工作,一次就业率达97%。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是您求学、就业、成功的最佳选择!
  【通讯地址】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牡丹江市) 邮编:157041
  【乘车路线】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火车站乘坐21路公交车到学院下车
  【联系电话】 主管副院长:刘树海 (0)13604531518 0453-6402402(办)招生办主任:左 颖 (0)13039708376 0453-6402419(办)
  马 正 (0)13019054288 0453-6402301(办)
  学院网址:http://www.nyjj.net.cn/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0453-640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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