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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200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二、校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双路348号
三、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院校
四、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五、学习形式
  普通全日制
六、学校介绍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创建于1949年,坐落于哈尔滨市。现有在校生4300人,教职工340人。占地面积3085亩,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997万元,图书馆藏书24.5万册。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建有教学主楼、图书馆、综合楼、实训中心、计算机中心、学生公寓、400米标准跑道运动场等教学生活设施。有各类现代化实验室48个,多媒体教室15个、投影教室23个、学生用计算机810多台。另有农机维修中心、汽车修理厂、汽车驾校、金工实习厂、实习农场、园艺场等校内实训基地,还建立了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38个。农业部在学院设立了职业鉴定站,能对44个工种进行职业技能鉴定。
  2002年"农机运用与管理技术"和"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两个专业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示范性专业。"机电一体化"、"会计电算化"和"计算机应用技术"三个专业被黑龙江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学院是省级毕业生就业先进单位,就业范围覆盖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等全国几十个大中城市,每年的就业率均在80%以上。
  学院与英国皇家农业大学合作,联合办学,可以选送优秀毕业生去该校攻读学士学位和MBA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2002年12月,学院被批准为首批国家重点职业技术学院(黑龙江省唯一一所)。

七、 招生录取规则
  1、学校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及规定,认真贯彻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规则。
  2、按考生填报志愿顺序录取,即优先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录取计划人数时,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此类推。
  3、按计划招生人数1:1.2比例提档,从提档考生中根据考分高低及综合条件,择优录取。
  4、如遇考生总分相同,其他条件相当,又不能全部录取时,按语、数、外单科成绩高低、综合素质高低、是否具有等长等条件综合排序,确定录取名单。
  5、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性别不限。
  6、报考我校考生要求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性疾病,其他要求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八、 录取结果公布
  录取结果通过学院网站发布,同时将录取通知书邮寄到考生手中。
九、 收费标准
  学 费:各专业均为4800元/年;
  住宿费:住宿费500元/年。
十、 奖学金、贷学金
  1、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奖学金按学期发放,设置为三等:一等奖学金800元,二等奖学金600元,三等奖学金300元。
  2、生活困难的学生在校期间可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每人5000元/年,占学生人数的20%。
十一、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通讯单位: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培训部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哈双路348号 邮编:150088
  联系电话:0451—6708940 6708949 免费咨询电话:800—8986900
  乘车路线:哈尔滨火车站或和兴路乘336路公共汽车到学院门口下车
  联 系 人:王福清 手机:(0)13904638437
  田 松 手机:(0)13904811291
  学院网址:http://www.hngzy.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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