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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03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简介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军队校名为空军航空维修技术学院,隶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装备部,担负着为军队企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的任务。学院是湖南省唯一一所由教育部确定进行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建设的高等职院,也是经中央军委批准保留的唯一一所国民教育性质的普通高校。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从2001年开始,学院与湘潭大学、株洲工学院联合开办本科教育。三年制专科优秀毕业生可进入普通高校本科层次继续深造。
  学院地处湖南省长沙市南郊,环境优美,占地500余亩,总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500万元,藏书30万册;拥有8栋教学楼,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的现代化图书馆,多功能体育馆,能满足教学需要体现高职特色的实习实训中心及12个长期固定的校外实训基地;学生食堂采用IC卡管理,学生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
  学院设有航空装备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机械制造工程、经济与管理4个专业系,开设22个专业,在校学生7000余人。学院面向湖南省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四年,本科学历教育;面向全国招收高中毕业生、面向湖南省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学制三年,专科学历教育;面向湖南省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五年,专科学历教育。

二、招生录取
  
  学院按各省、市制定的招生录取规定进行招生录取。退档原则依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三、收费标准

  根据湖南省有关规定,我院2003年收费标准为:学费:4000元/年,公寓制住宿费:1000元/年。

四、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标准

  1、奖学金设置:为了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特制定了甲、乙、丙等年度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甲等奖学金为2000元。
  2、国家助学贷款设置:(1)学费贷款额最高不超过学费收取标准,生活费贷款额最高不超过长沙市居民的基本生活费标准。(2)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法定贷款利率执行,不上浮。学生所贷贷款利息的50%由中央财政贴息,其余50%由个人负担。

五、毕业生就业

  1、三年制专科毕业生参加本科院校对口考试,合格者升入普通高校本科层次继续深造。
  2、参加军队二级士官的选拔;
  3、军队装备系统和国防工业系统等相关的企事业单位;
  4、湖南省或沿海地区知名企业。毕业生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院择优推荐的原则。学院每年分别举行军队系统和地方的集中型人才招聘大会,并与一些知名的企事业用人单位建立了长久的合作关系。我院近几届大专毕业生,其军品专业就业率一直保持在100%,其他专业推荐率达到90%以上。

六、联系方式:按照国家教育部、教育司[2001]12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地址:湖南·长沙·田心桥
邮编:410124
电话:0731-6990107 联系人:李飞 李文健
传真:0731-6991665
网址:http://www.cav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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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二○○三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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