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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中医学院2003年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湖南中医学院
办学地址:湖南长沙市韶山中路119号[院本部]
湖南长沙市韶山路180号[南校区]

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特点
第三条 学校办学性质为国家公办,全民事业单位。
第四条 学校办学特点:
  本院是一所以教学为主体,科研、医疗、校办产业综合发展的高等中医药院校。教学以全日制本科教育为主,分为研
究生教育、本科教育、成人教育三种类型,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拥有中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6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国家级医疗中心。招生以中医药专业为主,有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四个学科门类。
第五条 经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学院自2002年开始招收本科第三批学生。办学地点在湖南中医学院的南校区内。本科第三批学生完成学业后,经考试合格颁发湖南中医学院毕业文凭。在校期间及毕业后待遇与本科二批学生相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要求
第六条 2002年本院面向湖南、广东、江苏等二十五个省、市、区招收新生,总计划为1800人,均为本科计划,详细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七条 本院所有专业限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八条 护理学专业限招女生,其它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九条 考生要求身体健康,生活能完全自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录取原则: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1)各省、市、区教育厅公布,电话查询;
2)本院招生网页在录取结果确定后24小时内网上公布,网站http://www.hnctcm-zsjy.com/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贷学金、勤工助学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为:
  1)七年制各专业和五年制中西医临床医学6500元/年;
  2)药学、中药学专业6000元/年;
  3)中医学、医学影像、口腔医学、针灸推拿学、护理学、药物制剂学、生物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000元/年;
  4)公共事业管理学、市场营销学、应用心理学4000元/年;
  5)住宿费标准600元/年(学生公寓住宿费为1000元/年);
  6)本科第三批学费标准根据湖南省物价局湘价[2002]128号文件的规定,除按本科第二批收取学费外,新生入学前一次性收取办学经费10000元,另每年每生收取学费补贴4500元。
第十三条 奖学金:除国家、省级奖学金外,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每学年为500—3000元/人;设有优秀特困大学生奖学基金,每学年为3000元/人;各系(部)也设有特困奖学金等。
第十四条 助学贷款:学院设有专门机构,负责国家助学贷款事项,每学年贷款额度最高为6000元/人。
第十五条 勤工俭学:学院设有勤工俭学中心,帮助指导困难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

第六章 咨询、联系方式
第十六条 咨询处:招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5381117,5381119(兼传真)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韶山中路119号
邮编:41007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湖南中医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湖南中医学院
二00三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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