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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学院2003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院基本情况

(一)全称:湘南学院(Xiangnan College);
(二)校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北路8号(原郴州师专校区)、人民西路25号(原郴州医专校区)。新校址兴建于本市王仙岭公园旁,已全面动工;
(三)层次:本科(目前本、专科兼招);
(四)性质:我院系经教育部批准、湖南省教育厅直属、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公办综合普通本科院校;
(五)历史沿革和地理、人文环境:
  我院是由1958年创办的原郴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牵头、联合原郴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和原郴州教育学院合并创建的一所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学院所在地——郴州市,北瞻衡岳之秀、南直五岭之冲,是湖南“南大门”、名扬海内外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湖南“一点一线”重点发展地区,享有“天下第十八福地”、“粤港澳后花园”、“湘南绿色宝库”、“中国有色金属之乡”等美誉;这里交通十分便利,京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107国道横贯市区,北上省府长沙、南下广州、深圳仅3小时行程;第三产业(如商业、邮政、电信、金融等)高度发展。这块宝地曾有韩愈、柳宗元、苏轼、秦少游等古代文人墨客旅居,有毛泽东、朱德、陈毅、陶铸等无产阶级革命家留下的光辉足迹,孕育了邓中夏、曾中生、黄克诚、萧克、欧阳海、胡昭程、张跃等杰出人物;这里还是中国女排当年冲出亚洲、勇夺世界“五连冠”的腾飞之地和常年训练的“秘密基地”。
  学院占地1500亩,建筑面积26.5万平方米(其中新校区1100亩,另预留有500亩发展用地,规划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新校园的设计已全面完成,第一期工程正火热展开,预计2005年前可完成整体搬迁)。

第二条 学院教学、师资、科研和管理概貌
  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学院具有了厚实的办学基础,办学设施完善、师资力量雄厚、科研能力较强、管理规范严谨。
  学院现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8000余人,教职工2200余名(含2所附属医院1270人)。教职工中有专任教师507人,教授和主任医师53人,副高职称教学人员207人,博士和硕士研究生180余人;有6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41人为省级青年骨干教师或培养对象,9人获全国、全省优秀教师称号,9人获曾宪梓教育基金奖,2人受聘重点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
  学院现有9个本科专业、3个“专本沟通”专业、35个专科专业(其中物理学教育和体育教育为省级重点专业,数学教育为省级重点建设专业),有《古典文学》和《数学分析》等省级优秀重点课程。
  学院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个,主持教育部研究教研项目1个,主持省级科研项目50个,获得省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69项;出版专著31部,主编、参编教材教参62部,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595篇,论文被SCI等国际著名检索刊物收录35篇,被人民大学《复印资料》全文转载19篇。
  学院有实习基地56个,德育实践基地16个,附属医院2所(三乙和二甲医院各1所),教学医院5所;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840万元(不含近1.3亿元的附属医院仪器设备),馆藏图书65万多册,中文期刊1918种;有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报和校报。
  我院是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全国青年志愿者活动先进单位、省文明高校、省园林式单位、省暑期“三下乡”活动先进单位。学生课余活动十分丰富,每年都要举办青年艺术节、田径运动会、篮球俱乐部联赛、“中国电信杯”校园歌手大赛和“中国联通杯”校园交谊舞大赛等大型文体活动。2002年我院组队参加数学建模竞赛获得全国和全省一等奖。我院先后有9个节目获全国、全省大学生艺术节一、二、三等奖,省大运会3次夺得团体总分第一名,师生还获得过不少省级大学英语讲课比赛、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学习“三个代表”汇报演讲比赛等各种知识和教学竞赛活动的优胜名次。
  学院实行依法治校、专家治校,各项规章制度比较健全。学院贯彻德育为首、素质第一、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学生工作遵循“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的指导思想。

第三条 招生录取规则
(一)学院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主管院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招生期间还设立录检、技术 、安全保卫、后勤、接待、监察等若干工作组,确保招生录取工作责任到人,安全有序和公平、公正、公开。招生工作主管部门是招生办公室(招生就业处)。
(二)我院今年面向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外省专科计划705名、湖南省专科计划4425名(其中定向生约400名)、本科计划800名(其中定向生80名)(分层次、分专业招生人数另见招生计划来源表)。
  除个别省份外均实行网上远程录取,录取分数线、调档比例、录取时间和批次等依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具体规定执行。同等条件下一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三)在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可作定向生录取,达到分数条件的考生须及时到院招办报名,同时按规定缴纳定向培养费10000元(否则不予录取)。定向生属国家任务,入学后与非定向生待遇相同。
  我院招收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特长生应于3月底前凭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到院招办领取申请表,并接受有关项目的测试,我院根据测试及高考成绩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向社会公示。
(四)原则上我院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男女生比例不限,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标准。
(五)录取期间或录取工作结束后,学生可在本省高招部门的网站和热线电话上直接查询本人录取情况。我院问询电话见本章程第六条。
(六)录取期间,考生及家长、非工作人员只能在接待室询问有关事宜,在高招信息发布栏查看信息,严禁进入录取机房等专用工作室。
(七)凡因故没有填报我院志愿但希望来我院就读的考生,可凭高考《准考证》和成绩单直接到院招办办理报名手续,我院可利用机动指标点档录取。
(八)我院艺术专业招生认可考生所在省的联考成绩。2003年我院只在山东省青岛艺术学校、济南艺术中学设立了专业考试考点,我院也认可其他高校在山东设点考试的成绩。
(九)学生入校后可按上级和本校有关规定转学专业。

第四条 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教育厅规定,我院收费标准如下:
  1、本科专业:因发布本章程时本科专业尚未确定,收费标准无法按专业公布,但将严格依照省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
  2、“专本沟通”专业(汉语言文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体育教育):3400元/年;
  3、专科:汉语言文学教育、数学教育、文秘与办公自动化、经济信息管理与计算机应用、体育教育、体育健身与保安、英语教育、计算机科学教育、初等教育、法律、物理学教育、化学教育、应用化学等专业3100元/年,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与信息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旅游与酒店管理、生物技术应用、经贸英语4000元/年,美术教育、工艺美术设计3800元/年,音乐教育、音乐表演4400元/年;临床医学5200元/年,护理学、医学检验、医学影像4000元/年。
4、住宿费标准:公寓楼1000元/年,非公寓宿舍600元/年。

第五条 奖学金和勤工助学
  学院设特等和一、二、三等奖学金,每年评定颁发一次(特等奖学金为3000元)。
  国家奖学金自2002年设立,每年在普通高校学生中评选一次。我院有27名学生获得首届国家一、二等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是6000元和4000元)。
  对特困生学院每年评定一次特困补助(最高达2000元);学院还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供特困生选择(月工资一般在100元以上)。学生还可以通过有组织的做家教、当教练等形式在社会上获取劳动报酬。
  对发生特殊事故、表现优异但家庭经济条件很差的学生,学院还组织捐助活动。

第六条 咨询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423000
电 话:原郴州师专校区:0735-2865109、2865006、2865382
原郴州医专校区:0735-2325032、2325111、2325023
传 真:原郴州师专校区:0735-2865221
原郴州医专校区:0735-2242561
院校代码:原郴州师专(师范和非师范专业用):10545
原郴州医专(医学专业用):11836
互联网址:http://www.chenztc.edu.cn/(211.69.96.3)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均不受理录取结果的查询)

(注:今年面向湖南以外16个省招生的专业均在原郴州师专校区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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