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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工学院2003年招生章程(简)


  第一条:学院名称:吉林化工学院。
  第二条:办学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
  第三条:办学性质:四年制省属本科院校。
  第四条:办学特点:以本科工程教育为主,多学科并举,努力发展研究生教育。
  第五条:招生计划:见附表。
  第六条: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一)、外语语种:除特殊专业限定语种外,其他专业一律不限语种。
  (二)、男女比例:录取不限定男女比例。
  (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患有精神类疾病和正患有传染疾病的考生,一般暂不录取,待调查清楚后再行决定。
  第七条:录取规则: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录取原则录取考生,其基本程序:
  (一)按专业准确核实我院在各省的招生计划,如有误差,及时与教育厅及省招办联系,提出更正。
  (二)确定调档比例:
  根据我院文、理科的招生计划与录取线上报考我院考生数比例,在报考志愿充足的前提下,调档比例一般按招生计划的120%,并上载到省招办投档处调档。
  (三)阅档
  1、阅查考生电子档案材料
  主要包括登记表,体检表、高考的成绩信息表等。以上材料如有遗漏,应立即向省招办要求补充,否则不予录取。
  2、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① 政审:档案中有明显记载品行不端的考生不予录取;评语含混不清的,可向省招办提出疑问,并进行调查,视情况而定。对高考成绩特别突出者,可与学校联系,待研究确定。
  ②体检: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对患有精神类疾病和正患有传染疾病的考生,一般暂不录取,待调查清楚后再行决定。
  ③按招生来源计划所列的专业顺序,将考生档案按其所报专业志愿分类排列,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排列,并注意有关照顾考生的信息。
  (四)拟定录取名单:
  1、依据国家、省、学校的有关规定,参照考生的专业志愿,以及阅档记录的有关情况,将不符合条件、规定的考生档案列为被退档案,并在阅档单上加以注明。
  2、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参考其有关照顾条件、相关科目分数,按其成绩高低进行排序。
  3、专业划分
  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按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选录取;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划分;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专业计划时,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根据志愿相近,择优录取的办法调剂。
  4、依据已做最后调整的有序列的考生名单,按专业计划依次确定录取名单,额满为止。余者列为被退档案。
  (五)退档:
  1、退档理由充分、全面、准确。
  2、退档名单及理由上载审批后方被退回档案室。
  3、要按各省招办规定的退档时间及时退档。
  (六)录取审批
  1、上载录取名单,省招办计划审批室结算退档数,获得批准后,打印录取名单。
  2、审批名册经学校,省招办负责同志鉴字后加盖省“录取专用章”,学校必须带回一份。
  3、办理新生入学通知书,要认真、准确、加盖有关公章,并及时发出,外省在录取现场发出。
  第八条: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根据各省、市、区招生办的具体要求,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吉林省下发的关于高校录取新生收费标准的规定。
  第十条:奖学金、贷学金、勤工助学情况:
  学院设有:1、优秀学生(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2、单项奖学金,3、优秀新生奖,4、各类补贴。学院积极为家庭困难的学生联系国家助学贷款,并广泛开辟勤工助学岗位,使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通过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解决部分生活费用。对在校学习期间品学兼优的特困学生,学院将采取发放困难补助及减免学费的办法,帮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
  第十一条: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jlict.edu.cn/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学院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
  邮编:132022
  联系电话:0432-3083054. 3083056
  联系人:李泽国 王联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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