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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200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院校代号:10204。
  二、办学地点
  校本部:吉林省长春市凯旋路52号
  三、办学性质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在我国成立的一所新型全日制本科高等师范院校,隶属于吉林省教育厅。
  四、办学特点
  学院以邓小平理论为指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以改革促发展,高扬为职业技术教育服务、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的旗帜,强化基础建设,突出办学特色,初步形成了规模日益扩大、功能不断加强、具有机械、电子、计算机、艺术、食品、生物、管理多类专业,理工、管理、艺术多种学科,本、专科多种层次,全日制、函授、短期培训多种形式的办学体系,以师范教育为主,兼顾工程技术教育,产、学、研相结合,教育质量不断提高的办学特点。学院经国务院批准对四年制本科生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并对学生实行毕业证书和劳动部门核发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双证书”制度。
  五、2003年全国各省区分层次、分专业招生计划
  学院2003年在全国23个省区招生计划为1500人。其中,本科1300人,专科高职200人。具体情况详见贵省分专业计划(附表六)。
  六、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及应用、电子商务、会计电算化等计算机类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语种。
  2、艺术类专业限招参加我院专业加试合格考生。
  3、各专业招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详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七、录取规则
  1、除个别省区实行高考科目设置改革外,其它省区招生录取各专业无科目及科目成绩要求,录取以各省区高考录取成绩总分排队。
  2、接收非一志愿考生分数无级差要求。
  3、加分考生按加分后成绩排队。
  4、进档考生专业确定采取专业清办法。
  5、艺术专业调档排序方案及数学要求
  1)、文化课进线后以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文科艺术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理科艺术考生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八、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1、各省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渠道,包括各省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网站和专用高考录取结果查询电话。
  2、登录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网站,查询招生信息栏,网址为:www.jltiet.net。
  3、拨打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431-2939022。
  4、邮寄录取通知书。
  九、收费标准
  2003年我院收费标准继续执行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吉教计字【2000】68号文件《关于2000年吉林省高等学校招生收费等问题的若干规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分专业招生计划。
  

吉林工程技术师范学院
招生办公室
200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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