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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章程 本地大学生章程

苏州大学2003年跨省招生章程

一、学校性质和办学地址
  苏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江苏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学校总部坐落在苏州市十梓街1号,南校区坐落在苏州市人民路48号,北校区坐落在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文正学院(公有民办二级学院)校区坐落在苏州市吴中区越湖路188号。
二、有关录取要求
  1、 外语语种要求:因外语教学条件所限,新生进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报考护理学专业考生,需验肝功能,身高男1.65米以上,女1.55米以上;医学影像学专业,身高男1.65米以上,女1.55米以上;法医学专业,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三、录取规则
  1、 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择优录取。
  2、 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3、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即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4、 对符合照顾条件的加分考生的处理,以加分后成绩排队。
  注:①由我校单独组织专业考试的艺术类各专业以及我校单独招生的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运动训练专业的录取规则另行公布。
  ②我校在江苏的录取规则,请见我校在江苏公布的招生章程。
四、学费标准
  按江苏省统一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 奖学金设置及帮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措施
  我校设有综合奖学金和捐赠奖学金,获奖比例占学生总数的30%,获奖金额每人每年450~6000元不等;设有多项助学金,受助额每人每年900~1000不等;设有学生勤工助学基金和特困生勤工助学专岗,每月报酬100~200元不等;学校每年按学费的2%拨款,用于学生的临时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补助;学校拨专款为部分经济困难的学生减免学费,减免额度1000~2000元不等,减免比例占学生总数的12%左右。
六、招生计划
  见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及计划。
七、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 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15006
  电话:0512-65112053、65112855、65112099
  传真:0512-65117128
  网址:www.sud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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