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院校名称: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 办
校址:江苏省徐州市南郊学苑路
学院简介: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79年,原为军校,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今年面向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在校学生6600多人。学院位于江苏省徐州市南郊风景文化区,占地面积920亩,建筑面积18.5万平方米;学院正在建设中的新校区投资近2个亿,建筑面积近10万平方米。学院建筑错落有致,花廊亭榭点缀其间,是一所集绿化、美化、净化为一体的花园式学校。学院先后获得全国能源系统职教先进单位、全国部门造林绿化“400佳”单位、全国体育运动先进单位、江苏省文明校园、江苏省爱国卫生先进单位等50多项荣誉称号。
学院以建筑类专业为龙头,设有土木工程、热能与环境工程、机械及电子工程、计算机工程技术、经济管理、建筑艺术、人文社科等七大类40多个专业,其中有1个国家级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380人。教职工中具有副教授及以上高级职称共81人。
学院办学条件优越。拥有先进的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和多个现代化信息教室。校内建设了建材、高分子、预算模拟、电机电子等48个专业实验室,14个各类应用技能鉴定站(点),在苏、鲁、皖等地建有28个稳定的实习基地。校内开通了多频道有线电视网,拥有先进的电视演播系统和电子阅览室。千兆校园网与INTERNET联接,8000平方米的图书信息大楼,是全国学术期刊检索咨询二级站,馆内拥有40个与因特网联接的终端电子阅览室,馆藏图书23万册。
学院依托专业办产业,组建了建筑设计研究院(国家乙级设计院)、环保设备工程公司(国家乙级资质)、建材试验室(国家二级)等集产学研为一体的六家校办企业,为学生全面发展,增强适应市场能力提供了优越的条件。
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开展专业教学、课程体系改革并大力推进综合改革,逐步走出了一条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的办学之路。教学方面,注重学生的创业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以学生综合技术应用能力培养为重点,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推行多证书及第二学历制度,校内设有各类专业技能考核点,毕业生多证书率达90%以上。
经过二十多年的不懈努力,学院形成了“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毕业生以其实践能力强、具有吃苦奉献精神深受用人单位青睐,迄今已为部队和地方培养18000多名大中专毕业生,他们中多数人已成为业务骨干,不少人走上了领导岗位。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位居同类院校前列。
学院将办成以本科层次教育为龙头,以专科层次教育为主体,理工文管法相融互补、专业宽泛、质量高、效益好、结构合理、特色鲜明,在省内有地位、在全国有影响的应用本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目前,学院正在加快发展步伐,努力充实内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增强办学实力,为实现新世纪的新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录取原则:
1、面向江苏招生的计划,按招生计划数1:1.2投档,所有进档的普通类考生根据专业志愿顺序,按五门功课总成绩由高(若同分参考与专业相关的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到低分进行录取;我校面向外省(市、区)招生的计划,执行当地招生部门的政策和要求、录取时执行有关省(市、区)制定的照顾录取政策。
2、艺术类按专业成绩和文化分相加,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艺术高分者优先。面向外省(市、区)艺术类的招生,专业成绩使用有关省(市、区)的统考和专业加试成绩。
3、建筑设计、建筑工程(中国古建筑)、城镇建设与规划等虽系工科专业,但要求报考考生应具有一定的艺术基础。
4、优先录取学科竞赛、发明创造等的获奖者;优先录取文体特长生及有其他突出表现者。
5、由于我院专业的特殊性,建议色盲和色弱的考生不要报考我院的有关专业。
6、本校调节性计划主要用于照顾录取特长生、为本校发展作出较大贡献人士的子女以及平衡所面向招生的23个省(市、区)之间的生源。调节性计划的录取须在有关省(市、区)最低控制线内,经院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三、关于选择性招生录取原则和办法
(一)选择性招生预留招生计划数:100人
(二)本校调节性计划主要照顾录取: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等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赛区获奖者;
2、高中阶段获科技发明创造奖或文学奖者;
3、高中阶段参加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运动会或单项正式竞赛获个人名次或集体名次者;
4、有音乐、美术、书法、艺术、演讲等方面专长、高中阶段参加正式文艺比赛,获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奖项者;
5、为本院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人士的子女。
(三)选择性招生录取具体实施办法及有关说明
为了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有关规定,我校今年使用5%的计划在省控线内招收一部分思想素质较好,在学科竞赛、文艺、美术、体育、创新能力等方面有专长的考生入读我校相关专业。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调节性计划主要照顾录取:
(1)学科竞赛优胜者;(2)有发明、创造者;(3)在音乐、体育、美术、书法、演讲等方面有突出才能者;(4)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5)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者;(6)有其他方面特长者。
2、招收特长生的程序:
(1)有学科竞赛、发明创造、文艺、美术、体育特长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在获知本人高考成绩后,应当于录取前3天将个人详细资料(并附关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复印件)快件寄达我校招生办公室,由我院招生办进行初步审查;
(2)通过初步审查的考生,我院将通知其来校进行素质或技能测试。经测试符合我院录取条件者,纳入我校照顾录取范围;
(3)要求照顾录取的特长生,第一志愿应填报我院,专业意向可根据个人实际学习水平和兴趣填报;
(4)如果考生所报专业招生名额有限,不能满足个人志愿时,考生应当服从分配,否则,将影响录取。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招 办:0516-3889021、3889071
传 真:0516-3888688
邮政编码:221008
注:随信所寄个人详细材料应包括: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高考成绩单、特长表现证明等的复印件,以及本人详细联系办法。考生来校面试时须携带有关证件原件或材料原件,以备审验。
联系电话:0516-3889021(咨询)、3889071、3888688(传真)
院校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南郊 邮政编码:221008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考生咨询信箱)
[email protected](联系工作信箱)
网 址:
http://www.xzcat.edu.cn/.
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对口单独招生章程
录取原则:
1、对口单独招生普通类的计划,面向本省按招生计划数1:1.2投档,所有进档的普通类考生根据专业志愿顺序,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同分参考与所报专业相关单科分数,高者优先,专业调配及录取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填报顺序,若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已录满,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专业二志愿→三志愿→服从的顺序调配。
2、对口单独招生艺术类按专业成绩和文化分相加,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但同等条件下艺术高者优先。
3、优先录取学科竞赛获奖者、发明创造获奖者、文体特长生及有其他突出表现者。
4、由于我院专业的特殊性,建议色盲和色弱的考生不要报考我院的有关专业。
5、关于对口单独招生调节性计划的录取:(1)本校对口单独招生调节性计划的录取须在省最低控制线内经领导小组研究,主要用于录取特长生以及照顾录取为本校发展做出较大贡献人士的子女。(2)有学科竞赛、发明创造、文艺、美术、体育特长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在获知本人高考成绩后,应当于录取前5天将个人详细资料(并附关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复印件)快件送或寄达我院招生办公室,以便我院招生部门进行审查和测试,经审查和测试符合我院录取条件者,纳入我院照顾录取范围。(3)要求使用调节性计划照顾录取的考生,第一志愿应填报我院,专业意向可根据个人实际学习水平和兴趣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