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大资讯 政策法规 高考指南 高考复习指导 保送生专题 民办高校 免费试用 系统功能
全国大学章程 本地大学生章程

苏州市职工科技大学2003年在江苏招生的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高校代码:1554
  高校名称:苏州市职工科技大学
  高校性质:市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校址(含本部、分校、校区、办学点):本部:苏州市劳动路83号
  (校址2) :太湖校区:苏州市吴中区光福潭东
  (校址3) :
  (校址4) :
  (校址5) :
  录取规则:
  1、本院校外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报考考生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
  非外语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如有语种限制须经教育部批准):无
  2、我校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报考考生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符合教育部等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3、对进档考生按五门计算录取分(1)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择优录取;(2)采取志愿清方式录取;(3)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遵循“志愿优先,兼顾高分”的原则,即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参照相关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4、实用英语专业要求考生英语成绩较好。
  5、在志愿生源不满的情况下,高分考生我校视情况考虑予以录取。
  6、报考我校享受加分投档的考生其照顾分计入总分进行排序后安排专业进行录取;对于降分投档的考生,我校根据各专业计划余缺情况参照考生专业志愿安排专业进行录取。
  
  7、我校招生专业中无体育、艺术类专业。
  8、江苏省属院校的选择性招生计划的录取原则:凡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考试成绩达到省招办规定选择性招生计划录取分数控制线的考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我校的选择性计划,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予以照顾录取。(1)具有特长的或综合素质高的或获得奖励的考生;(2)本校教职工子女;(3)对本校发展做出贡献的社会人士子女等。
  预留计划数:15人。
  9、我校招生专业无选考科目要求,考生均可报考。
  10、二级学院、分校学历文凭填写内容:未设置二级学院。
  11、(1)录取新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无正当理由者取消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2)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公办学校收费标准执行收费(3)学校对学生实行向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等企业择优推荐就业的制度;(4)学校对优秀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对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1268282598
  院校地址(本部):苏州市劳动路83号
  邮政编码:215004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网址:www.szzgkd.net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授权信息发布/清华同方网络教育事业部提供技术支持
Email:[email protected] 京ICP证010213号
服务电话:8008101705.8008100536 (010)62780909转89243.89244.89245.89246.89247